韓國張潤基殺人案一審無期徒刑 涉滅證刑警遭起訴
震驚韓國社會的「張潤基殺人案」,由於牽涉到警方涉嫌幫忙滅證,引起巨大爭議。因犯案手段殘忍、罪嫌無悔意,張潤基今天被一審法院判無期徒刑;涉嫌包庇、滅證的刑警,目前正接受司法審判。

(中央社記者 楊啟芳 首爾30日專電)震驚韓國社會的「張潤基殺人案」,由於牽涉到警方涉嫌幫忙滅證,引起巨大爭議。因犯案手段殘忍、罪嫌無悔意,張潤基今天被一審法院判無期徒刑;涉嫌包庇、滅證的刑警,目前正接受司法審判。
23歲的張潤基涉嫌在5月於光州市街上以性侵為目的,綁架女高中生李某並用凶器將其刺死。綜合檢警調查,張潤基的父親為警官,負責辦案的警方調查組曾銷毀束線帶和充氣娃娃等物證,並洩露調查情況。之後警方也因此導入親屬迴避制,避免爭議重演。
根據韓聯社報導,光州地方法院刑事第13庭今天依照「性暴力犯罪處罰等特例法」中「強姦殺人」等罪嫌,判處張潤基無期徒刑,並配戴電子腳鐐。法院判決指出,「根據提出的證據,被告遭起訴的犯罪事實均可認定有罪,檢方主張應將被告永久隔離於社會之外,具有合理性。」
與強姦、強盜等重大犯罪結合的殺人罪,只能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法院說明,兇嫌犯罪手段殘忍,以及在偵查過程中沒有反省的態度,但同時也提到,在現行司法體系下,很難對張潤基判處死刑,韓國實質上已是廢除死刑國家。
被害人的父母及法律代理人在法院外召開記者會表示,「這項判決沒有考量遺屬的悲痛,令人無法接受。」他們主張,「如果不判處死刑,就應透過立法建立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制度,將重大犯罪者永久隔離於社會之外。」檢方預計仔細分析一審判決後,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另外,當初以一般殺人罪將張潤基移送檢方的警方,在爆發「放水偵辦」、「偵辦不力」爭議後,如今也面臨司法處分。刑警因將證物(性愛娃娃)交給同為警察的張潤基父親,且未將作為綑綁工具的束帶扣押為證物,目前正因涉嫌協助湮滅證據等罪名接受審判。
當時負責第一線偵辦的光州光山警察署署長及刑事科長,近期已被移送檢方;此外,曾下令將殺人案與性犯罪調查分開進行的警察廳國家搜查本部4名指揮幹部,也已遭到起訴。(編輯:韋樞)1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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