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3-3期截止收件 CIP與沃旭參與投標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選商今天傍晚截止收件,能源署指出,共有2家開發團隊送件,將於今年底前完成選商作業與公告容量分配。離岸風電開發商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與沃旭則透過新聞稿宣布參與投標。

(中央社記者 謝怡璇 台北30日電)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選商今天傍晚截止收件,能源署指出,共有2家開發團隊送件,將於今年底前完成選商作業與公告容量分配。離岸風電開發商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與沃旭則透過新聞稿宣布參與投標。
經濟部今天透過新聞稿宣布,今天截止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選商受理申請,共收到2家開發團隊、2個風場送件提出申請,爭取參與選商,本次招商獲選風場預計於2030年至2031年完工併網。
能源署說明,開發商全球投資布局及選商時程規劃未能配合等因素,間接影響參與遴選意願。依選商機制規定,開發商也可採郵遞掛號送件,能源署將於蒐集所有投標案件後,續依程序辦理申請案件資格、履約能力及相關審查等相關作業,並於今年底前完成選商作業及公告容量分配結果,擇優遴選具履約能力業者投入離岸風電開發。
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已於今早9時30分繳交渢妙三號離岸風場的標書,此次為CIP連續第5次參與台灣政府的離岸風電招標。CIP在渢妙三號之前的4座離岸風場,落實第二階段潛力場址與第三階段區塊開發,一路與政府、產業鏈和金融保險業順逆與共。
CIP說明,CIP根據在台9年來所積累的經驗,提出渢妙三號風場的標書,對標書內容與未來執行深具信心,盼能持續為台灣創造電力、持續與政府並肩前行。
沃旭能源今天也表示,已正式遞交投標文件,參與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選商。沃旭此次提出相當成熟的標案,兼具堅實的技術能力、商業可行性及務實的ESG承諾方案。
沃旭強調,期待把在台灣建置近2GW離岸風電所累積的專業實力注入大肚一號風場,協助台灣產業邁向低碳發展及淨零轉型。
離岸風電3-3期規劃容量3.6GW,此次選商除了決定不再強制規定國產化外,並將解約場址海峽一、海峽二及海鼎二等3座風場納入擴充容量,開發商若成功獲配容量,可選擇上述場址進行擴建,上限為其獲配容量的50%。
此外,3-3期行政契約範本也明訂獲配與擴充風場皆適用延長售電年限獎勵、1年彈性併網機制,並納入每度電新台幣2.29元的保底收購價格機制,以利業者評估開發風險。(編輯:潘羿菁)1150930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