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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親兄弟!8旬翁持木工鋸斷水管 辯「是我的」仍判拘20日

苗栗縣一名81歲老翁與同住的兄弟不和,老翁於去年9月間持木工鋸將對方裝在房屋外牆的水管鋸斷,對方發現後氣得報警提告,邱翁偵訊時稱「水管是我的」;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結,考量邱翁高齡逾80歲依法減刑,依犯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老翁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判決指出,老翁與兄弟同住,曾因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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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親兄弟!8旬翁持木工鋸斷水管 辯「是我的」仍判拘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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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老翁拿木工鋸鋸斷水管挨告毀損。(資料照)

苗栗縣一名81歲老翁與同住的兄弟不和,老翁於去年9月間持木工鋸將對方裝在房屋外牆的水管鋸斷,對方發現後氣得報警提告,邱翁偵訊時稱「水管是我的」;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結,考量邱翁高齡逾80歲依法減刑,依犯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老翁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老翁與兄弟同住,曾因細故發生糾紛;老翁於去年9月19日上午8點57分持木工鋸走到房屋外牆,硬生生切斷對方裝設自來水管,導致水管不堪使用。老翁於警詢及偵訊時坦承有鋸斷水管,但矢口否認毀損犯行,稱該水管為其所有。不過,檢警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照片,並向台灣自來水公司調取裝置證明及繳費憑證,確認該水管確屬其兄弟所有。

法官審酌,邱翁僅因家事糾紛,竟拿木工鋸毀損他人財物,犯後未坦承犯行,亦未與對方達成和解或取得諒解;惟念及邱翁為民國 33 年出生,案發時已年滿80歲,依刑法第18條第3項規定減輕其刑,兼衡其已退休、國小畢業等一切情狀,量處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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