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黃仁勳個資及國安案 3被告聲請停押或解境均駁回
黃柏崴等人涉非法利用黃仁勳等人個資及國安法案件,黃柏崴、王大偉聲請具保停止羈押,黃頤楷以赴中國出差為由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台北地院均認仍有羈押或境管必要,日前駁回。

(中央社記者 劉世怡 台北4日電)黃柏崴等人涉非法利用黃仁勳等人個資及國安法案件,黃柏崴、王大偉聲請具保停止羈押,黃頤楷以赴中國出差為由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台北地院均認仍有羈押或境管必要,日前駁回。
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曾姓女警涉違法查詢個資案,查出黃柏崴等人涉嫌取得大量國人個資,並在網路公布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台北市議員苗博雅等人的個人資料。
檢方另查出,黃柏崴涉嫌與時任雲林縣政府縣長秘書施亮言合作,將雲林縣長張麗善訪日航班、住宿及拜會地點等非公開行程,提供給從事對台情報工作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穆」姓主任。
北檢今年8月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貪污治罪條例及國家安全法等罪起訴黃柏崴、王大偉、曾姓女警等12人,並對黃柏崴求刑合計13年、王大偉求刑4年。
黃柏崴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時表示,數月未見罹癌、需要治療的母親,因本案感到很不孝,也想念父母;另因遭羈押無法定期回診,情緒起伏較大,希望交保返家。
北院認為,黃柏崴部分坦承、部分否認犯行,與同案被告供述互異,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且他涉嫌從暗網取得大量國人個資,並利用個資恐嚇他人、提供親友查詢,依其電腦專業能力,仍可能再次取得不法個資而重操舊業,有反覆犯罪之虞,裁定駁回。
王大偉則被控取得含大量國人個資的檔案,並在網路公布黃仁勳身分證字號、父親姓名等個資,以及利用非法取得的個資恐嚇他人。
王大偉聲請交保時主張,不法個資不會再外洩,若獲交保只會待在家中;母親罹患病症,兩名子女也有身心障礙或特殊教育生身分,目前僅由妻子照顧,希望獲准停止羈押。
北院認為,王大偉雖稱存放於柬埔寨金邊電腦的不法個資檔案已銷毀,但沒有證據佐證,且相關個資高度可能仍留存雲端,考量他具有電腦軟體專業能力,仍可能再次取得並重操舊業,有反覆犯罪之虞,因此駁回聲請。
至於曾姓女警前男友黃頤楷,他被控透過曾女取得特定車牌車主資料。黃頤楷主張案件已偵查終結,沒有潛逃之虞,因工作需要於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前往中國出差,聲請解除限制出境。
北院指出,黃頤楷偵查中坦承犯行,法院準備程序卻全盤否認,且與黃柏崴、曾姓女警供述互異,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他也未提出赴中國出差的相關文件,考量案件尚未進入審理程序,仍有限制出境必要,駁回聲請。這3項聲請案,北院均於2日裁定駁回,可抗告。(編輯:張銘坤)115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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