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業主遲過10.15限期賣樓仍處理?何永賢:有誠意必彈性安排
宏福苑特設銷售計劃業主最遲下周四(15日)簽署買賣協議,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天(5日)表示只要有誠意,過期都會處理,「我們一定體諒,我們一定盡
香港01潘耀昇查看原文 ↗

宏福苑特設銷售計劃業主最遲下周四(15日)簽署買賣協議,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天(5日)表示只要有誠意,過期都會處理,「我們一定體諒,我們一定盡彈性去安排。」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政策簡報會會議上,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關注如果宏福苑業主很希望接受收購安置,但因為期間原業主逝世,處理法庭程序很心急,當局會如何處理過了限期的交易。
何永賢表示,如宏福苑業主很有心想完成交易,無奈有不同情況,例如突然有急病在醫院不能夠簽文件,當局一定體諒,並會盡彈性安排。
可以放心,只要清楚看到他們的誠意去完成交易,還有他們都是出於一些他們控制不到的原因。
何永賢又說,如果業主一開始已無意商討,或者沒有再交文件或辦手續,已經沒有意願交易或拒絕簽署文件,當局視為不再接受收購計劃,買賣就會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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