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鸿:特赦权归谁?——论纳吉居家服刑与陆兆福辞职
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是否可以居家服刑,与民主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为什么辞去交通部长一职,看似一前一后,实则牵涉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前者是宪法与法律问题,后者是政治责任问题。讨论这场风波,不妨把问题拆开来看。
联合早报联合早报查看原文 ↗
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是否可以居家服刑,与民主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为什么辞去交通部长一职,看似一前一后,实则牵涉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前者是宪法与法律问题,后者是政治责任问题。讨论这场风波,不妨把问题拆开来看。
首相安华称,特赦属于元首的“绝对权力”,政府只是提供建议。
非政府组织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拉妮雅则有不同的宪法解读。她援引联邦宪法第42(4)(a)及第42(11)条,认为元首在联邦直辖区行使特赦权时,须根据联邦特赦局的建议,而第40(2)条所列元首可酌情行使的权力,并不包括特赦权。
手机左右滑动,电脑按 ← → 键,也能切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