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警局第一分局分隊長涉貪瀆 30萬元交保
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何姓分隊長涉及連鎖電子遊戲場貪瀆弊案,於6月間遭羈押禁見,嘉院今天裁定30萬元交保;嘉檢昨天通知其曾共事的2名警官調查,複訊後,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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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 黃國芳 嘉義市7日電)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何姓分隊長涉及連鎖電子遊戲場貪瀆弊案,於6月間遭羈押禁見,嘉院今天裁定30萬元交保;嘉檢昨天通知其曾共事的2名警官調查,複訊後,均請回。
嘉義地檢署表示,偵查隊何姓分隊長涉貪瀆弊案,自6月12日羈押至今,因羈押期限將屆滿,仍有部分案情待調查釐清,昨天便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停押並建議以保證金具保,經嘉院審酌後,於今天裁定何男新台幣30萬元交保。
嘉檢說明,據所扣押何男的手機等證物,發現其曾共事的2名同事疑有洩密嫌疑,調查官於昨天通知所長、偵查員到案說明,檢方於昨天深夜複訊後,均無保請回。
嘉檢表示,何姓分隊長因遭檢舉與電子遊戲場業者交往密切,疑涉及洩密、貪瀆等情事,經調查,檢方於6月間指揮調查局南部機動站調查官執行搜索,除拘提何男外,並傳喚連鎖電子遊戲場陳姓業者、員工等多人到案,調查金流的流向。
嘉檢說,檢方複訊後,諭知電子遊戲場的林男及蒲女分別以3萬、8萬元交保,其餘均請回,何男及業者陳男則向嘉院聲押;嘉院裁定何男羈押禁見、陳男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編輯:林恕暉)11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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