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生物多樣保護區 林保署:有望超越全球目標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今天與海洋保育署及國家公園署共同簽署「30×30宣言」,建構完整且具連通性的生物多樣性保育網絡,林保署估計受庇護面積未來有望超越全球的目標。

(中央社記者 汪淑芬 台北7日電)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今天與海洋保育署及國家公園署共同簽署「30×30宣言」,建構完整且具連通性的生物多樣性保育網絡,林保署估計受庇護面積未來有望超越全球的目標。
林保署發布新聞稿,與海保署及國家公園署共同簽署「30×30宣言」,宣示透過增設保護區、保育共生地及海洋有效保育區,從山林、河川、平原一路串聯至海岸與海洋,跨域建構完整且具連通性的生物多樣性保育網絡,並深化科學監測、跨域合作及公眾參與。
林保署指出,30×30是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重要全球保育目標,期望至2030年世界各國至少都有30%的陸域、內陸水域、海洋與沿海區域獲得有效保育及管理。
林保署長林華慶表示,台灣邁向30×30,關鍵不只在於劃設傳統保護區,更要提升經營管理效能及強化整體棲地連通性。依據最新盤點與保守估計,未來台灣受保護與庇護的土地面積比率,不僅能達成目標,更有機會超越全球目標。
林華慶指出,目前國有林事業區占全台土地面積42.5%,其中許多保安林長期受到「森林法」嚴格規範與巡護。林保署已盤點近9萬公頃具明確生物多樣性保護標的的保安林與國有林,未來將透過經營管理計畫,逐步納入台灣受保護區域網絡。
林華慶說,林保署也持續針對具有豐富生物多樣性價值的國有林區,依法增設自然保護區域,改變過去政府由上而下劃設保護區的方式,而是透過在地溝通及共同治理,讓部落與社區成為經營管理的重要夥伴,並透過保育共生地(OECM),讓法定保護區外具有長期保育機能的私有地、社區土地及其他場域,也能成為國土保育網絡的一環。
林保署統計,台灣保育共生地認證機制自2025年啟動,目前通過認證的場域面積已近3000公頃,第二波更有107處場域提出申請,參與者涵蓋私有地主、農友、企業、學校、社區及政府機關,展現保育也能融入生產、生活及土地經營。(編輯:管中維)11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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