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一文看清蔡母第3日作供 曝鄺港傑擦鞋獲200萬賣雞蛋仔
名媛蔡天鳳(Abby Choi)涉遭鄺氏三父子謀殺肢解案(HCCC 198/2025),繼續在高等法院審訊。蔡天鳳母親張燕花昨日(7日)第三日出庭作供,繼續接受

名媛蔡天鳳(Abby Choi)涉遭鄺氏三父子謀殺肢解案(HCCC 198/2025),繼續在高等法院審訊。蔡天鳳母親張燕花昨日(7日)第三日出庭作供,繼續接受辯方大律師盤問。盤問內容涵蓋出售加多利山單位的爭拗、蔡天鳳斥資逾200萬元助鄺港傑經營雞蛋仔生意、改聘鄺港傑為司機的內情,以及質疑張燕花早前錄取的口供與庭上作供有所出入,張燕花對此逐點解釋。
三名被告分別為:前大伯鄺港傑(35歲,司機)、前家翁鄺球(69歲,退休人士)、前夫鄺港智(32歲,無業)。三人被控於2023年2月21日在香港謀殺蔡天鳳,並於同月21至23日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三名被告均否認謀殺罪;至於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港傑與鄺港智承認控罪,鄺球則否認罪名。
代表鄺港傑的辯方大律師 Trevor Beel 前日(6日)盤問張燕花時質疑,若為了避稅,為何加多利山單位不登記在張的名下。張當時稱自己與丈夫蔡楚生聯名持有黃埔花園物業。法庭昨日(7日)為處理該證供而暫時休庭,延至中午12時再開庭處理。
辯方繼續就黃埔花園業權一事盤問張燕花。張指出,警員前晚透過微信向她查詢該單位地址,她以訊息回覆稱,前日作供時因感到生氣,加上是多年前居於黃埔花園,故一時講錯,該單位其實是由丈夫持有。
辯方續問為何前晚會想起自己講錯。張解釋,因被問及黃埔花園地址,她翻看賣樓的紀錄,才發現自己並非業主,丈夫才是。辯方指出該單位於2019年出售,成交價為1,250萬元。張表示只記得成交價約為1,000多萬元,忘記了確實價錢,並指丈夫已把售樓得益給予她。
根據張燕花於2023年案發後錄取的口供,她曾解釋加多利山單位的登記業主為鄺球,是因為她和蔡天鳳當時皆持有物業,辯方就此說法提出質疑。張強調因事隔一段時間,錄口供時已不記得是否持有黃埔花園單位。辯方再問為何要由鄺球任登記業主,張解釋指鄺球當時沒有工作,「方便走嚟走去,大陸都係咁」。
辯方指出,張燕花一直與警員(尤其是一名高姓警員)保持聯絡,從對話紀錄可見,張從未透露自己在港持有物業。張在庭上確認,並承認自己在港確無物業。
辯方續問,張昨晚看過甚麼文件,才發現自己不是黃埔花園單位的業主。張回應是翻看手機內的紀錄。在辯方要求下,張交出手機供其檢視。辯方閱後再提質疑,指手機紀錄只顯示地址,無提及業權誰屬,質問張是否看到地址便想起自己不是業主,張稱是。辯方隨即質疑張是一邊作供、一邊虛構說法,張對此否認。
張燕花在過去兩日作供時多次指出,鄺球拒絕交還加多利山單位,女兒曾稱被鄺球襲擊,張致電鄺球時亦遭恐嚇「我殺咗你全家」。辯方昨日繼續就出售加多利山單位一事進行盤問,並問及鄺球當時的反應。張回應指,鄺球當時不同意,並且「講咗話要打、殺死你,成日講呢句」。辯方指出,鄺球在第一次討論賣樓時態度並非兇惡,亦沒有試圖襲擊蔡;張回應稱「第一次無打」,但指「佢(鄺球)惡㗎,佢成日都惡」。
張早前的供詞披露,2022年6月獲蔡告知打算安排與鄺港智所生的女兒轉校到屯門,欲出售加多利山單位,再安排與鄺港智所生的子女及鄺家等人搬入屯門單位。張昨日進一步披露,她和蔡曾於2022年約4、5月到屯門參觀樓價約2,000萬元的單位。辯方質疑蔡和鄺家是在2022年7月才第一次商量賣樓,張表示不同意,指女兒告知是同年6月發生。
蔡天鳳有財力不賣樓下買屯門屋 蔡母:當時因與鄺家爭拗而想收樓
辯方繼續質疑,蔡有足夠財力在不出售加多利山單位的情況下,直接購買屯門單位。張同意女兒有此財力,但指蔡當時已和鄺家發生爭拗,「發現呢家人唔好、想收番啲嘢」。張補充,就連蔡出資、由鄺球掛名的海南物業,鄺球和鄺港智起初亦不願出售。
此外,張早前的供詞曾提到,鄺港智於2015年移居內地後無工作或積蓄,後來提及經營炒賣鐘錶生意,獲蔡天鳳及其現任伴侶譚方駿「打本」斥資 7,000 萬元。張昨作供時稱,自己曾應女兒要求到內地查看鄺如何使用該筆款項,發現「啲錢唔知使喺邊度」,蔡因此失去對鄺的信任。
前大伯鄺港傑獲打本200萬營商及轉任司機內情
張燕花作供時提及,因鄺港傑曾向蔡稱「無嘢做,搵唔到嘢做」,又「擦鞋」、「甜言蜜語」和「扮可憐」,蔡曾出資200多萬元讓他經營雞蛋仔生意。被問及為何選擇雞蛋仔生意,張解釋因鄺港傑聲稱熟悉該行業。此外,因鄺港傑表示「無嘢做,無錢用」,蔡亦有借錢予對方,而該些款項與雞蛋仔生意無關。
辯方則指出,該生意是蔡天鳳而非鄺港傑開設,並指因蔡與鄺港智所生的子女喜歡雞蛋仔,蔡才決定經營,但她不視為主要生意業務。張在庭上表示不同意;當辯方指她只是把生意視為興趣、並非認真看待時,張回應這可能是其中一個原因,但同時蔡亦是為了幫助鄺港傑。
辯方又指,蔡就雞蛋仔生意僅出資80萬元,張回應指女兒透露出資逾200萬元。辯方繼而指,因當時正值疫情加上防疫限制,生意未有盈利。張指該店最終因虧損結業,並指鄺港傑當時「日日在我屋企食飯」,她遂問對方為何不上班,鄺回應:「執咗啦」。
蔡天鳳曾稱鄺港傑揸車快返工遲到 認為不適合做司機
關於聘用司機一事,張曾作供指前家姑李瑞香在2022年11月起,指控蔡天鳳的司機「阿信」盜竊,並遊說蔡將其解僱及改聘鄺港傑。最終蔡讓鄺港傑試工,並於2023年1月正式起用。
辯方問及「阿信」是自行辭職抑或被辭退。張回應指,李瑞香告訴阿信全家要去旅行,「到時再返嚟做」,其後阿信被辭退。她補充,自己是透過「阿信同我司機講」才得知此事。辯方則指出,阿信是在2022年11月中自行辭職,蔡因此着鄺港傑暫任司機。張在庭上強調阿信是被辭退,又指蔡曾另聘其他司機,但因該司機不適合而被辭退。
辯方又問及蔡是否曾要求鄺港傑任司機3個月。張表示不同意,指是鄺港傑自己想做司機,並指女兒認為鄺港傑並不適合。女兒曾抱怨鄺港傑「揸得好快,返工成日遲到,細路仔返學成日遲到」,並舉例指開車到學校的車程原本需要一小時,但鄺港傑駕駛半小時便到達,形容情況「好危險」。
張燕花日前供稱,在蔡天鳳失蹤後曾致電鄺港傑查問去向,她指鄺港傑當時回覆稱蔡約了他人飲酒,並着張不要擔心,指蔡可能只是飲醉,翌日便會回家。
惟辯方指出,張於2023年錄取口供時,未有提及鄺港傑稱蔡飲醉酒的說法,並在庭上讀出該份口供。口供內容提及,張致電鄺港傑時對方回覆:「(蔡天鳳)在大埔商場落咗車,一路用海南話講電話,發脾氣,好嬲,我只係揸車,點知佢去邊」。張於當晚10時許報案後再致電鄺港傑,對方稱:「唔好再打嚟,我要瞓覺」。
張在庭上解釋,她錄取口供時因太傷心,沒有講述太多事情,當時「好多嘢唔記得」,但之後逐漸回想起來。辯方指鄺港傑從未表示蔡飲醉酒,張否認。辯方追問事發至今已3年多,為何一直沒有想起此事,張回應稱當時需照顧蔡天鳳的兩名子女,一直非常忙碌。她強調,自己當時感到奇怪,才致電鄺港智質問:「你同你爸爸收埋我個囡在邊度?」
辯方再指出,張於錄取的8份口供中,均沒有提及鄺港傑講述蔡飲醉酒的說法,原因正是鄺港傑從無此表述。張在庭上對此表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