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國安處拘兩男女包括黃嘉浩 涉發佈煽動帖文 再藉此賣保險圖利
據了解,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於前日(10月6日)在觀塘及尖沙咀區,拘捕一名38歲男子及一名38歲女子,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出於煽
香港01黃煦緻, 翁鈺輝查看原文 ↗

據了解,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於前日(10月6日)在觀塘及尖沙咀區,拘捕一名38歲男子及一名38歲女子,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警方在行動前取得法庭搜查令,搜查兩被捕人的住所及檢取相關證物;兩人獲准保釋候查。
消息稱,兩名被捕人士包括前本土組織「北區動源」成員黃嘉浩,他亦為一名持牌保險經紀的男子,涉嫌於不同社交平台上營運專頁,發布煽動他人對特區憲制秩序憎恨的帖文,該名被捕男子同時藉此銷售保險產品圖利;而被捕女子為黃嘉浩的友人,本身並非從事保險業,亦未持有保險中介人牌照,疑受黃唆擺協助管理社交媒體。
根據《保險業條例》,無牌銷售保險、或從事相關受規管活動,例如就保險合約提出申請或作出建議均屬刑事罪行。
警方重申,有關行為涉嫌干犯「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7年。警方將繼續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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