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查康文署健身室成效 訓練班供不應求 持月票者缺席零懲罰
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13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行動,詳細審研康文署管理室內健身室的成效。公署指,除非市民持有資歷證明,否則使用健身室前必須參
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13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行動,詳細審研康文署管理室內健身室的成效。公署指,除非市民持有資歷證明,否則使用健身室前必須參與簡介會及訓練班,惟課程嚴重供不應求,報名簡介會及訓練班的人數,分別超出名額14倍及近3.4倍,惟其他具風險運動例如游泳並無相關規定。
公署又指,已預約健身室人士即使缺席,亦毋須承擔任何責任,加上月票持有人不設預訂上限,當實際使用的時間明顯較短,以致出現健身室內實際使用人數低於已預訂人數的情況。公署表示,將審研使用健身室前須先參加健身課程的強制規定、使用健身室的預約機制、各健身室的使用率等。
申訴專員公署指,現時康文署轄下共有87間室內健身室,一般設於各區的體育館內。但除非持有中國香港體適能總會認可的相關資歷證明,否則一般市民必須先參加由康文署舉辦共3小時的「正確使用健身室設施簡介會」並之後通過筆試,或參加由康文署舉辦合共12小時的「器械健體訓練班」而出席率達80%或以上,才可獲登記為康文署健身室使用者,方可租用健身室設施。
已登記為康文署健身室使用者的人數,由2023年約15.1萬人增加至2025年約23.6萬人,增幅達56%;同期,健身室的使用總人次由全年約485.2萬增加至約726.2萬,增幅達50%。
申訴專員公署初步查訊發現,康文署舉辦的簡介會及訓練班嚴重供不應求。去年康文署全年舉辦了約1,000場簡介會,總名額約25,000個,但全年總報名人次高達377,000,超出名額14倍。
同年,康文署全年舉辦了約2,500班次的訓練班,總名額約58,500個,但全年總報名人次高達257,000,超出名額近3.4倍。未能成功申請簡介會或訓練班的市民,便無法使用康文署的健身室設施。
陳積志:其他具風險運動卻無要求具備資歷或參加課程
陳積志表示,康文署強制市民必須具備資歷或先參加其健身課程才可使用健身室,但其他具風險的體育運動,例如游泳並無相關規定,再者,課程供應亦遠遠追不上需求。凡此種種,可能是健身體育普及化的最大障礙,須正視及消除,包括應檢視使用者的資歷規定是否仍有實際需要、研究國家和其他地區的公共健身室是否有類似規定。
預約後缺席毋須承擔任何責任 實際使用人數低於預訂
另外,租用康文署健身室的模式分為時票及供無限次使用的月票兩種。因應月票持有人的使用需求較高,大部份健身室均設有較高比例的月票名額。自2024年11月起,月票持有人必須透過「康體通」預訂健身室設施。因應月票持有人期望有更具彈性的安排,康文署現容許月票持有人最遲可於預訂段節開始前一小時,在「康體通」取消已預訂的段節。公署接獲意見指,其他市民根本難以趕及前往健身室使用騰出的名額,白白造成浪費。
公署亦注意到,康文署不會對月票持有人實施「不取場」的罰則,已預約健身室的月票人士即使缺席「甩底」,亦毋須承擔任何責任。此外,月票持有人每天可預訂健身室的段節亦不設上限,實際使用的時間明顯較短,以致出現健身室內實際使用人數低於已預訂人數的情況。
陳積志表示,康文署健身室由公帑資助,收費相宜,屬寶貴的公共資源,理應獲合理使用,在方便預約及善用有限公共資源之間需要取得適切平衡。公署決定展開主動調查行動,詳細審研康文署對健身室的管理,包括使用健身室前須先參加健身課程的強制規定、使用健身室的預約機制、各健身室的使用率、康文署的監察措施、健身器材的維修保養等,並在有需要時提出適切的改善建議。
申訴專員歡迎市民以書面提出意見。請於11月13日或之前把意見送達申訴專員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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