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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荷官「樂童」任柬埔寨園區賭場 藝人「樂瞳」經理人:非同一人

自稱曾在東南亞國家賭場任職荷官的KOL,接受本地傳媒訪問,稱曾於柬埔寨「園區」的線上賭場工作,訪問刊出後引來網上熱議,認為是宣傳「園區」及線

香港01凌逸德查看原文 ↗
女荷官「樂童」任柬埔寨園區賭場 藝人「樂瞳」經理人:非同一人

自稱曾在東南亞國家賭場任職荷官的KOL,接受本地傳媒訪問,稱曾於柬埔寨「園區」的線上賭場工作,訪問刊出後引來網上熱議,認為是宣傳「園區」及線上賭博。涉事傳媒後來將報道下架。已下架的報道通篇稱呼KOL為「樂瞳」,而該女荷官社交平台上一直自稱「樂童」,與報道不同。 報道所用的名字,與藝名「樂瞳」的藝人龔茜彤(Cilla)相同,其經理人對《香港01》強調與女荷官「並非同一人」,完全沒有做過報道中提及的任何事情,並指該報道已對樂瞳的形象造成不必要的誤會。如情況需要,不排除作進一步跟進。

▼藝人樂瞳Cilla(原名「龔茜彤」)▼

樂瞳小姐(原名龔茜彤)經理人梁小姐向《香港01》澄清全文如下:

我們留意到 貴報所指的報道,涉及一名女KOL受訪講述在柬埔寨「園區」賭場任職荷官的經歷。謹此向 貴報清楚說明:樂瞳小姐與該報道所述的人及事件並無任何關係,亦從未參與、接受或涉及報道中提及的任何事情。報道中受訪者的名字與樂瞳小姐的藝名相同,純屬巧合,並非同一人。我們完全沒有做過報道中提及的任何事情。 就 貴報問及的看法與影響,該報道已對樂瞳小姐的形象造成不必要的誤會,我們希望 貴報在後續報道中清楚區分兩者,以免公眾混淆。我們亦會密切留意事件,如情況需要,不排除作進一步跟進。 感謝 貴報的求證與體諒。

女荷官「樂童」受訪通篇誤寫其名為「樂瞳」 報道已下架

女KOL「樂童」以前賭場荷官的身份, 接受一間本地報章的網上平台專訪講述工作經歷, 但全篇誤寫其名為「樂瞳」。

報道中樂童形容收入豐厚,而訪問中引來爭議的其中一點,是她稱於柬埔寨工作的賭場位於「園區」,又稱「不是所有園區都是KK園區」,她當時沒有被禁閉,有人身自由,並可自己保管護照,無被「賣豬仔」。樂童受訪時亦有形容賭場荷官的工作內容、網上賭場的公信力、網上賭場的發牌規矩。

但報道後半段指,樂童認為東南亞園區治安差,難保障安全,不鼓勵其他人仿效她到園區打工,更表示「萬一你出了意外,你的心肝脾肺腎被人取走了(就很慘)。」

報道於周三(14日)早上刊登後,隨即被網民熱議,除涉非法跨境網上賭博外,更有人認為內容觸及柬埔寨「園區」賭場工作報酬豐厚,有如「詐騙園區廣告雜誌」,宣傳到「園區」工作。涉事報道於中午時份同日被下架。

《香港01》同日(周三)聯絡樂童回應事件,她指為免被人「帶風向」,不會再接受採訪。她稱,訪問不涉金錢交易,「就算我多次講過唔好行我行過既(嘅)路,最後都俾(畀)人誤會、攻擊」。她又稱,事件已令她身邊的人受攻擊,不會再分享過去經歷,「免得大家斷章取義」。

聯合國:2025年亞太區網騙損失1141億美元

事實上,「正規線上荷官」大機會是跨國犯罪集團掩飾人口販運與洗錢的糖衣包裝。 根據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 (UNODC) 2026年7月發布的《東南亞跨國有組織犯罪威脅評估》報告 ,東南亞的地下犯罪經濟,已從零散幫派,進化為高度一體化的「特許經營」犯罪生態。

報告指出 ,非法線上博彩平台不僅是巨額黑金的洗錢樞紐,更是犯罪集團誘騙與控制青年勞動力的關鍵入口。單是2025年,東亞、東南亞、澳洲與新西蘭受各類網絡詐騙造成的年度損失估計高達883億至1,141億美元。 許多求職者初期被以「高薪直播、自由荷官」等包裝誘騙至柬埔寨或緬甸, 抵達封閉園區後旋即遭沒收證件、強迫從事跨境電騙,甚至淪為債務奴役的轉賣對象。

香港保安局、警務處及入境處多次召開記者會並發出防騙呼籲,提醒求職者切勿輕信社交平台上包裝為「免經驗、高薪低門檻、包機票食宿」的東南亞賭場推廣、後勤客服或科技公司招聘。

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第16E條(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等),任何人明知而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監禁7年。

警方多次強調,即使該博彩平台在當地聲稱持有牌照或「合法註冊」,只要在香港境內推廣、招攬他人參與未獲香港特許的非法博彩,或作為中介引流,均屬違法。

【01偵查YouTube Play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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