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新闻首页
香港本地

葵廣巴籍店員涉手指篤警胸 官指警員口供與片段不一致 脫襲警罪

葵涌廣場二手書店一名巴基斯坦籍店員,涉以廣東話辱罵到店調查的警員,並涉用手指「篤」該警員的胸口。巴籍店員否認襲警受審。案件(WKCC3817/2025

香港01陳蓉查看原文 ↗
葵廣巴籍店員涉手指篤警胸 官指警員口供與片段不一致 脫襲警罪

葵涌廣場二手書店一名巴基斯坦籍店員,涉以廣東話辱罵到店調查的警員,並涉用手指「篤」該警員的胸口。巴籍店員否認襲警受審。案件(WKCC3817/2025)今(15日)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熊雪如指,受襲警員的證供與涉案片段不一致,在盤問下受到動搖,難以信納其證供,裁定店員「襲警」罪不成立。 被告早前已承認的「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熊官指考慮到被告年輕及有悔意,願就其行為道歉,指他已「上了一課」,判罰款3千元。

被告王志輝(KHAN, ADEEL,22歲,售貨員),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但否認襲警罪受審。控罪指他於2025年8月27日,在葵涌廣場2樓夏季書店外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大聲叫囂,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以及在同地襲擊警員25443黃偉林。

熊官裁決時指,受襲警員有出庭作供,然而他作供時表現迴避,無法回答簡單的提問,在盤問下亦有所動搖。熊官指,若然警員當時受襲,卻未有即時就此警告被告,而是僅警告被告有機會干犯「「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案發片段亦與警員作供不一,法庭難以穩妥接納其證供,故裁定被告襲警罪脫,惟被告屬自招嫌疑,拒批訟費。

辯方就被告早前承認的「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求情,被告已深感後悔及失去工作,願向涉案警員道歉。辯方指,涉案商場同類書店的競爭非常激烈,現已願承認錯誤及負責任,同意應有禮待人及尊重警員。辯方指,被告過往沒有案底,因本案留下案底已是沉重教訓。

熊官聽畢陳詞,判刑時指曾就被告的無禮行為考慮判監,惟再考慮到被告年輕及有悔意,願就其行為道歉,指他已就此「上了一課」,遂判罰款3千元。

隸屬葵涌警署軍裝巡邏小隊第一隊的警員黃偉林供稱,當日下午4時許與另兩名同袍到葵涌廣場涉案書店調查。黃形容被告目光不太友善,又大聲地以粗言穢語罵他,又指被告一手拿着電話,另一隻手指住他制服上胸口位置的「警察」字樣,並「篤」了三下,又講粗口指罵他說:「戇X」、「毅進仔」、「X你老母」等,引來20至30人旁觀拍攝,黃叫被告冷靜,被告沒有理會。黃稱有作口頭警告,被告反駁稱他是香港人,有香港身份證,並謂:「你咪警告囉。」

辯方指事發時有旁觀者拍攝經過,片段在網上瘋傳。片段可見,被告頂多「手指指」,強調:「絕對、絕沒可能碰到男警。」

手机左右滑动,电脑按 ← → 键,也能切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