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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嚇呆」車禍發生兩年華女突遭索賠70萬 結果...

南加華人曾遭遇一起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理賠,她原以為事情已結束,沒想到兩年後突然收到法院傳票,對方稱因車禍受到嚴重傷害,要求賠償70萬。面對突如其來的巨額索賠,華人無法接受,「我完全嚇呆,怎麼過了這麼久,還會有這樣的事情?」

世界新闻网記者邵敏/洛杉磯即時報導查看原文 ↗
蔡沈祺律師表示,車禍發生近兩年收到人身傷害索賠,在加州並不少見。(凌圖律所提供)
蔡沈祺律師表示,車禍發生近兩年收到人身傷害索賠,在加州並不少見。(凌圖律所提供)

蔡沈祺律師表示,車禍發生近兩年收到人身傷害索賠,在加州並不少見。(凌圖律所提供)

AI摘要 文章摘要整理: 南加華女朱華兩年前遭遇車禍並由保險理賠,卻在近2年後突然被對方提告索賠70萬;律師指出,人身傷害案件常在事後才提起,關鍵在於傷勢與責任歸因。

南加華女朱華兩年前遭遇車禍並由保險理賠,卻在近2年後突然被對方提告索賠70萬;律師指出,人身傷害案件常在事後才提起,關鍵在於傷勢與責任歸因。

南加華人曾遭遇一起交通事故,由 保險 公司理賠,她原以為事情已結束,沒想到兩年後突然收到法院 傳票 ,對方稱因車禍受到嚴重傷害,要求賠償70萬。面對突如其來的巨額索賠,華人無法接受,「我完全嚇呆,怎麼過了這麼久,還會有這樣的事情?」

當事人朱華回憶,兩年前事故發生時,她懷孕10周,駕車經過 洛杉磯 小東京附近十字路口。「我沿主幹道直行,進入路口時是綠燈,另一輛車突然高速開過來,撞上駕駛座側門。」由於撞擊力道大,導致車門變形無法打開,她最後只能從副駕駛爬出車外。朱華形容,對方司機是一名四、五十歲的西裔男子,他報警後雙方交換保險資料,警察因兩人均表示沒有受傷未到場。隨後各自處理拖車事宜,朱華也向自己的保險公司報備。

幾個月後,朱華收到保險公司通知,稱對方提出證人、證據,指認是她闖紅燈造成車禍。但朱華表示,駛入十字路口時是綠燈,之後才變黃燈,她的保單保額有20萬,當時理賠費並未超過保額,「我就沒進一步追究誰的責任,反正不用掏錢,保險公司全部理賠。」

由於沒有購買全險,朱華花費2000多維修自己的汽車。「我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萬萬沒想到快兩年了,還會收到法院傳票。」對方駕駛提出人身傷害索賠,要求賠償70萬,並主張後續可能產生其他損失。「對方稱傷勢嚴重,長時間臥床不起,但車禍發生時,他完全沒事。」

作為新移民,朱華和丈夫辛苦供養三個學齡兒女,這個家庭根本無法承擔這筆巨額賠償。經調查,朱華的代表律師認為,對方司機經歷這場車禍後,可能還有其他車禍經歷造成損傷,包括對方後來跳傘活動受傷以及發生其他交通事故。「律師說,對方想把這兩年所有事故造成的傷勢及損失,全歸因與我發生的這起車禍。」

朱華相信自己在事故中不應承擔主責,但問題在於她當初沒有對判定結果提出質疑,如今需上法庭申辯。對於這起案件,凌圖律師事務所蔡沈祺律師表示,車禍發生近兩年收到人身傷害索賠,在加州並不少見。一般而言,車禍人身傷害案件適用的訴訟時效為事故發生日起兩年。

蔡沈祺解釋,車禍後車輛損壞通常可較快處理,但人身傷害涉及後續治療、醫療紀錄及帳單整理,有些症狀也未必在事故當下立即出現,因此當事人需要經過一段時間,才能確認傷勢及相關損失。從實務上看,事故後半年甚至更久至近兩年才提出人身傷害索賠,都可能發生。不過,訴訟時效仍有不同例外,個案需視具體情況判斷。

本案中,對方是否將其他事故或活動造成的傷害,一併歸因於這起車禍,蔡沈祺表示,這確實是車禍人身傷害案件中常見的爭議,醫療紀錄是重要證據之一。蔡沈祺指出,如果案件進入訴訟程序,雙方還會透過證據進一步調查,包括庭外取證,了解當事人在車禍後的其他事故、活動及治療情況。這些都會成為案件證據,由法官綜合判斷傷勢及損失,是否應歸因於這起事故,以及雙方各自應承擔多少責任。

精華 FAQ Q1:朱華為何在兩年後突然收到對方的巨額索賠傳票? 因對方後來主張車禍造成嚴重人身傷害,向法院提出70萬賠償請求。朱華原以為保險理賠已結束,沒想到案件在近2年後才進入訴訟程序。 Q2:這起車禍當初的事故經過與現場處理情況是什麼? 朱華稱自己在綠燈直行時遭對方高速撞上駕駛座側門,車門變形才從副駕駛爬出。雙方交換保險資料並自行拖車,當時都表示沒有受傷,警方未到場。 Q3:律師如何看待這類近2年才提出的人身傷害索賠? 律師表示,加州車禍人身傷害案件常見在事故後半年到近2年才提出,因需整理治療與醫療證據。若對方另有其他事故或活動受傷,法庭也會調查責任是否應歸於本案。

Q1:朱華為何在兩年後突然收到對方的巨額索賠傳票? 因對方後來主張車禍造成嚴重人身傷害,向法院提出70萬賠償請求。朱華原以為保險理賠已結束,沒想到案件在近2年後才進入訴訟程序。

Q1:朱華為何在兩年後突然收到對方的巨額索賠傳票?

因對方後來主張車禍造成嚴重人身傷害,向法院提出70萬賠償請求。朱華原以為保險理賠已結束,沒想到案件在近2年後才進入訴訟程序。

Q2:這起車禍當初的事故經過與現場處理情況是什麼? 朱華稱自己在綠燈直行時遭對方高速撞上駕駛座側門,車門變形才從副駕駛爬出。雙方交換保險資料並自行拖車,當時都表示沒有受傷,警方未到場。

Q2:這起車禍當初的事故經過與現場處理情況是什麼?

朱華稱自己在綠燈直行時遭對方高速撞上駕駛座側門,車門變形才從副駕駛爬出。雙方交換保險資料並自行拖車,當時都表示沒有受傷,警方未到場。

Q3:律師如何看待這類近2年才提出的人身傷害索賠? 律師表示,加州車禍人身傷害案件常見在事故後半年到近2年才提出,因需整理治療與醫療證據。若對方另有其他事故或活動受傷,法庭也會調查責任是否應歸於本案。

Q3:律師如何看待這類近2年才提出的人身傷害索賠?

律師表示,加州車禍人身傷害案件常見在事故後半年到近2年才提出,因需整理治療與醫療證據。若對方另有其他事故或活動受傷,法庭也會調查責任是否應歸於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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