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勢嚴重 臥床不起」華女撞車被追賠70萬 結局大反轉
南加華人朱華發生交通事故近兩年後,被對方司機以人身傷害為由索賠70萬,對方更主張事故造成其嚴重傷勢、長時間臥床不起。開庭時,朱華意外發現對方提交的視頻證據存在明顯時間錯誤,當庭提出質疑,成為案件重要爭議點。最後法官判朱華勝訴,無需賠償。

朱華參加線上開庭時,發現對方提供的視頻證據出現細節問題。(記者邵敏/攝影)
AI摘要 文章摘要整理: 南加華女朱華因車禍被追討70萬人身傷害賠償,卻在庭上抓出影片日期與車輛細節疑點,最終成功翻盤免賠,並提醒事故後要及早蒐證。
南加華女朱華因車禍被追討70萬人身傷害賠償,卻在庭上抓出影片日期與車輛細節疑點,最終成功翻盤免賠,並提醒事故後要及早蒐證。
南加 華人 朱華發生交通事故近兩年後,被對方司機以人身傷害為由索賠70萬,對方更主張事故造成其嚴重傷勢、長時間臥床不起。開庭時,朱華意外發現對方提交的視頻證據存在明顯時間錯誤,當庭提出質疑,成為案件重要爭議點。最後法官判朱華勝訴,無需賠償。
開庭過程中,對方律師提交兩車相撞的現場視頻。朱華發現,視頻顯示日期為兩年前的7月12日,但事故實際發生在9月12日。「我當場就提出時間錯誤,質疑視頻真實性。」她回憶,對方律師沒有注意到視頻的日期問題。針對這一細節,凌圖律師事務所律師蔡沈祺表示,視頻日期出現錯誤,不等於視頻一定造假,也可能是設備技術問題,或提交證據過程中出現錯誤。不過,日期如果無法與事故發生時間對應,就會影響這段視頻的證明力。
朱華還發現,視頻是通過汽車後視鏡角度拍攝,雖然可以看到兩車碰撞,但車牌及細節並不清楚。庭上,對方律師詢問她,「畫面中這部白車是你的嗎?」朱華回答不確定。律師進一步追問是否因為看不清楚,她則回應,「不是看不清楚,因為你剛才說是白車,但實際上我的車是灰色的。」
朱華認為,如果連對方律師都無法準確辨認視頻中的車輛顏色,這段視頻是否能夠證明就是雙方事故現場,值得進一步質疑。作為三個孩子的母親,朱華不懂英文,靠翻譯參加庭審,也不了解加州法律,但開庭時她非常冷靜,當場發現證據的細節問題。
此外,朱華還提出,事故發生時她懷孕10周,處於孕期不穩定階段,絕不會做出闖紅燈的危險行為。她指出,「對方超速開車導致撞擊,我作為孕婦都沒有受傷,他反而傷勢嚴重,這本身不合理。」法官詢問腹中孩子是否平安,朱華回答說女兒後來健康出生。「我感覺,孩子的問題可能也打動陪審員。在美國,涉及孩子、老人或弱勢群體,我覺得大家通常會更加關注。」
開庭數月後,朱華查詢案件狀態,發現此案已顯示關閉,她無需支付對方提出的70萬賠償。
如何在車禍發生後保護自己,蔡沈祺提醒,不要等到收到索賠或法院傳票才開始處理證據,事故發生當下就應拍攝現場及車輛照片,保存行車記錄器影像,記錄附近可能存在的監視器,並交換雙方保險及車輛資料;如有需要,也應報警並保留警方報告。若身體出現不適,應及時就醫,避免日後因治療間隔過長而產生傷勢與事故關聯性的爭議。
對於事故責任本身若有異議,蔡沈祺也建議當事人應及時向保險公司表達立場並留下紀錄。即使車輛損害已由保險公司處理,也不代表責任問題對當事人完全沒有影響;責任比例涉及今後保費變化,也可能影響日後人身傷害索賠中的責任認定。
精華 FAQ Q1:朱華為何在被索賠70萬的官司中最後勝訴? 關鍵在於她當庭發現對方提交的事故影片日期與實際車禍時間不符,且畫面中車輛顏色與她的車不一致,削弱了證據可信度,最後法官判她無需賠償。 Q2:庭上那段影片證據為何引發嚴重爭議? 影片雖拍到兩車碰撞,但日期顯示為兩年前7月12日,事故卻是9月12日發生,時間對不上;此外畫面模糊、車牌不清,連車色辨認都出現落差。 Q3:律師建議車禍當事人事後要先做哪些事? 應在事故當下就拍照存證、保留行車記錄器影像、記錄監視器位置、交換保險與車輛資料,必要時報警並就醫,同時及早向保險公司表明立場。
Q1:朱華為何在被索賠70萬的官司中最後勝訴? 關鍵在於她當庭發現對方提交的事故影片日期與實際車禍時間不符,且畫面中車輛顏色與她的車不一致,削弱了證據可信度,最後法官判她無需賠償。
Q1:朱華為何在被索賠70萬的官司中最後勝訴?
關鍵在於她當庭發現對方提交的事故影片日期與實際車禍時間不符,且畫面中車輛顏色與她的車不一致,削弱了證據可信度,最後法官判她無需賠償。
Q2:庭上那段影片證據為何引發嚴重爭議? 影片雖拍到兩車碰撞,但日期顯示為兩年前7月12日,事故卻是9月12日發生,時間對不上;此外畫面模糊、車牌不清,連車色辨認都出現落差。
Q2:庭上那段影片證據為何引發嚴重爭議?
影片雖拍到兩車碰撞,但日期顯示為兩年前7月12日,事故卻是9月12日發生,時間對不上;此外畫面模糊、車牌不清,連車色辨認都出現落差。
Q3:律師建議車禍當事人事後要先做哪些事? 應在事故當下就拍照存證、保留行車記錄器影像、記錄監視器位置、交換保險與車輛資料,必要時報警並就醫,同時及早向保險公司表明立場。
Q3:律師建議車禍當事人事後要先做哪些事?
應在事故當下就拍照存證、保留行車記錄器影像、記錄監視器位置、交換保險與車輛資料,必要時報警並就醫,同時及早向保險公司表明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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