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督察葉文儀指警非法拘留及襲擊索償 曾指警員待她如黃絲暴徒
前女總督察葉文儀涉酒後在中大醫院鬧事,經審訊被裁定醉酒行為不檢,被判緩刑。該案審訊時,辯方曾指葉不滿警員的處理,更曾投訴被當如「黃絲暴徒」
香港01陳蓉查看原文 ↗

前女總督察葉文儀涉酒後在中大醫院鬧事,經審訊被裁定醉酒行為不檢,被判緩刑。該案審訊時,辯方曾指葉不滿警員的處理,更曾投訴被當如「黃絲暴徒」,她更曾不滿地說:「你吔咁樣對自己人。」
葉上周五(16日)入稟區域法院(DCPI3891/2026),指控警方在無合法理由的情況下非法監禁或拘留,以及毆打襲擊她,令其遭受人身傷害,現向警方及政府索償。入稟狀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原告為葉文儀,被告為香港警務處及香港特區政府。
葉在入稟狀指,警方在2023年10月22日,在香港中文大學醫院內,無合法理由的情況下非法監禁或拘留,以及毆打襲擊她,令她遭受人身傷害,故向警方及政府就人身損害索償。
該案審訊記錄顯示,葉涉在案發當日被指在醫院內襲擊其母。警員接報到場後,曾勸葉冷靜,惟葉不滿並說:「你吔咁樣樣對自己人。」又質疑警員對她如「黃絲暴徒。」現場一名軍裝男警曾回應說:「你似自己人咩,你而家似幫辦咩…..你有冇尊重自己,有冇尊重你職業,在我面前耍官威?」葉則指她很冷靜,又強調:「我唔係癲㗎!」她被指拒與到場警員合作,及當眾拉扯一名高級警司的褲袋。
葉其後被裁定一項「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成,被判囚15天,緩刑兩年。葉不服定罪提出上訴,現正等候上訴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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