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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社山村家貓疑遭鄰居狗咬死 漁護署:如有人違例將提出檢控

大埔發生懷疑狗隻咬死家貓事件。昨日(19日)下午3時39分,警方接獲社山村一間村屋的男住客報案,指其飼養的貓隻,懷疑被鄰居的狗隻襲擊咬死。警方

香港01凌逸德查看原文 ↗
大埔社山村家貓疑遭鄰居狗咬死 漁護署:如有人違例將提出檢控

大埔發生懷疑狗隻咬死家貓事件。昨日(19日)下午3時39分,警方接獲社山村一間村屋的男住客報案,指其飼養的貓隻,懷疑被鄰居的狗隻襲擊咬死。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將案件列「狗隻咬噬」跟進。

據了解,涉事鄰居共飼養8隻狗,目前尚未確定是哪一隻狗襲擊貓隻。據悉經初步調解後,鄰居向事主表示願意作出賠償。警方經調查後案件暫時沒有可疑,並轉交漁護署作進一步跟進。

漁農自然護理署今日(20日)回覆《香港01》表示,漁護署轄下的動物管理中心,昨日(19日)接獲警方轉介有關個案,並已聯絡相關狗隻畜養人展開調查, 初步調查顯示,懷疑涉案狗隻共8隻 。

護理署解釋,由於有關個案不涉及市民被狗隻咬傷或抓傷,而所有懷疑涉案狗隻,均持有有效的狗隻牌照和接種狂犬病疫苗,署方現階段不會將涉事狗隻,帶返動物管理中心進行狂犬病觀察。漁護署指,會就個案作進一步調查,如有足夠證據證明有關人士違反法例,將會提出檢控。

根據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若放任犬隻肆意攻擊、咬傷其他動物,導致該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狗主可能被控「殘酷對待動物」,最高可判處罰款港幣20萬元及監禁3年。

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167D章《危險狗隻規例》,狗隻如果在沒有受到蓄意挑釁的情況下,曾將人咬傷、咬死或嚴重咬傷其他受飼養的動物,漁農自然護理署或裁判官便有權將該狗隻列為「已知危險狗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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