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公聽會談監院職權移轉 學者:須避免監督者政治化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今天召開公聽會,討論廢除監察院後的監察職權移轉等議題。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副教授劉兆隆表示,廢除監察院後須關注監督者是否被政治化、國會多數控制調查資源、審計機關淪為行政附庸,以及人權機關失去實質性獨立。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公聽會21日下午舉行,由民眾黨立委王安祥(後排右3)主持,邀集相關人士與會討論。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115年10月21日
(中央社記者 許維庭 台北21日電)立法院修憲委員會今天召開公聽會,討論廢除監察院後的監察職權移轉等議題。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副教授劉兆隆表示,廢除監察院後須關注監督者是否被政治化、國會多數控制調查資源、審計機關淪為行政附庸,以及人權機關失去實質性獨立。
泰鼎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葉慶元會中表示,過去監察院是由地方議會選舉產生,當時大法官釋字76號指出監察院也是國會,所以國會調查權分給監察院行使,但在修憲後國會調查權當然要還給立法院。
前監察委員葉宜津則表示,在成功修憲以前,讓監察院沒有功能,是不負責任且違憲的,監察院公務人員已經辦完的案子,卻因沒有監察委員,沒辦法要求後續處理或改善,許多裁罰案件也因此停滯,「這是對人民負責嗎、這是合法的嗎?」
葉宜津也說,將調查權歸還立法院,是棘手的問題,立委本身就非常忙碌,且他們的能力可能不及專職的調查專員與調查官。
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副教授劉兆隆表示,廢除監察院後,必須關注監督者是否被政治化、國會多數控制調查資源、審計機關淪為行政附庸,以及人權機關失去實質性獨立。
劉兆隆也說,在制度設計方面應設置防火牆,在人選上可以採跨黨派提名與任期交錯、預算與人事獨立的保障、公開報告與司法救濟,這些都是未來可以思考的。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明鏘則指出,我們是要廢監察院,但監察權還在,在監察院廢除後的權限轉移上,機關由立法院概括繼受之,但立委人數可能要增加;國家人權委員會移撥立法院;彈劾、糾舉、糾正、調查權歸立法院,審判機關屬懲戒法院及職務法庭;現職公務人員,應改隸屬於立法院。(編輯:蘇龍麒)1151021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21日召開公聽會,討論廢除監察院後的監察職權移轉等議題。中央社記者許維庭攝 1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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