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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橫山鄉長涉圖利及賄選 檢聲押禁見

新竹縣橫山鄉長張志弘涉嫌將公務車作為私人使用,另涉嫌交付選民新台幣6000元至1萬元不等現金行賄,新竹地檢署今天說,張男涉貪污及賄選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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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橫山鄉長涉圖利及賄選 檢聲押禁見

(中央社記者 郭宣彣 新竹縣22日電)新竹縣橫山鄉長張志弘涉嫌將公務車作為私人使用,另涉嫌交付選民新台幣6000元至1萬元不等現金行賄,新竹地檢署今天說,張男涉貪污及賄選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新竹地檢署今天透過文字表示,檢察官昨天指揮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新竹縣警察局橫山分局及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執行搜索,約談張男及5名證人共6人到案,查扣手機、筆電、紅包袋、監視器主機及相關帳冊等證物。

檢方指出,張志弘涉於今年2月至10月間,將公務車作為私人使用,圖利自己及他人;另涉於6月至8月間,交付選民6000元至1萬元不等現金,作為支持其屬意特定參選人的賄選對價。

檢方表示,張男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賄選罪,且有滅證事實及逃亡、串證之虞,檢察官訊問後諭知當庭逮捕,並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編輯:李淑華)1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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