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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業者涉謊稱暴斃侵占寄養法鬥並註銷晶片 二審仍判2年

楊姓寵物店業者受託照顧2隻法國鬥牛犬,卻疑似侵占並謊稱犬隻暴斃,更私將晶片註銷除戶。屏東地院一審判刑2年,高雄高分院不採信其暴斃說詞,依業務侵占等罪仍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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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業者涉謊稱暴斃侵占寄養法鬥並註銷晶片 二審仍判2年

(中央社記者 洪學廣 高雄22日電)楊姓寵物店業者受託照顧2隻法國鬥牛犬,卻疑似侵占並謊稱犬隻暴斃,更私將晶片註銷除戶。屏東地院一審判刑2年,高雄高分院不採信其暴斃說詞,依業務侵占等罪仍判2年。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指出,一名法鬥飼主因妻子預計開刀,需長時間休養,因此於民國111年5月間將2隻法鬥委託寄養給屏東某專業犬舍楊姓老闆,並請其代為尋覓合適領養人。不料楊男收受犬隻後隱匿其行蹤,當飼主多次探詢犬隻近況時一再推託,隨後更向飼主辯稱,2隻法鬥在送達隔天上午就同時暴斃,並稱已將屍體丟棄於水溝。

一審屏東地方法院審理時,認定楊男將業務上持有之物易為所有,依業務侵占、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判刑2年。但楊男不服上訴二審。

高雄高分院法官審理時,檢視飼主提供的運送照片,發現犬隻在交付當晚仍在車上「吐舌微笑」,身形健康無疾病異狀。法官認為,2隻原本健康的法鬥在交給專業犬舍不到15小時內同時暴斃,且楊男僅憑口頭宣稱已丟棄屍體,提不出任何死亡證明、監視器畫面或就醫紀錄佐證,極度不合常理。

合議庭審酌,楊男身為寵物業者,卻違背受託業務侵占犬隻,犯後更謊稱犬隻死亡並私自註銷晶片,導致飼主迄今無法得知愛犬下落。考量其一再飾詞否認犯罪,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取得諒解,犯後態度不佳,據此維持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且不予宣告緩刑。其中業務侵占罪部分定讞,非法利用個資罪仍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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