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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城鄉局暫僱人員詐領6個月租補 涉貪起訴

新北市城鄉局1名暫僱人員平時負責處理租金補貼業務,涉2度利用職務之便登入國土管理署系統,不實記載已補租約,詐領6個月租金補貼1.7萬元,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台湾中央社曹亞沿查看原文 ↗
新北城鄉局暫僱人員詐領6個月租補 涉貪起訴

(中央社記者 曹亞沿 新北23日電)新北市城鄉局1名暫僱人員平時負責處理租金補貼業務,涉2度利用職務之便登入國土管理署系統,不實記載已補租約,詐領6個月租金補貼1.7萬元,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根據新北地檢署起訴書,黃姓女子自民國110年9月起擔任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暫僱人員,負責協辦中央300億擴大租金補貼計畫等相關業務。

黃女在新北市新莊區租屋,明知其租約至114年8月屆滿未再續約,不符續撥租金補貼資格,但仍利用職務機會,去年9月、今年1月使用城鄉局的公務電腦,2度登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住宅補貼評點及查核系統,在自己的案件備註欄中,不實填寫已補新租約至115年2月,領取每月新台幣2880元的租金補貼,共溢領6個月1萬7280元款項。

黃女事後主動向法務部廉政署自首,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等罪起訴,但審酌其主動自首、繳回全數犯罪所得,且其不法所得在5萬元以下,請求法院依規定減刑。(編輯:陳清芳)11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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