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婚妻5岁女儿伸狼爪 41岁男判监打鞭
非礼未婚妻的5岁女儿,并在光天化日下非礼另一名女子,男子被判坐牢四年又一周及六下鞭刑。
联合早报郭培贤查看原文 ↗
非礼 未婚妻的5岁女儿,并在光天化日下非礼另一名女子,男子被判坐牢四年又一周及六下鞭刑。
现年41岁的被告于星期二(10月27日)承认一项非礼控状和一项严重非礼控状,其余猥亵儿童的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法官谕令媒体不得公开受害者身份。由于其中一名受害者是被告未婚妻的孩子,法官也谕令媒体不得报道被告身份。
根据案情,受害者的亲生母亲于2019年与受害者亲生父亲分居,2020年开始与被告交往。两人不久后订婚并同居,与受害者同住。
受害者将被告视为继父,一家人经常一起出门,被告也以父亲身份对受害者进行教育。
2020年至2021年的某天晚上,被告睡在受害者身旁。受害者当时约5岁至6岁,被告在凌晨时分伸手非礼受害者私处。受害者惊醒后,被告要求她不要告诉母亲,并在受害者母亲发现前停止动作。
受害者直到2022年将此事告诉亲生父亲的女友,被告的行为才被揭发。
除了非礼未婚妻的女儿,被告也在2026年1月13日下午,在保释期间,在工作场所附近非礼一名熟识女子的腰部。女子带家人与他对峙时,他不仅承认毛手毛脚,还称此事没有他十多年前所做的严重。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对年仅五六岁的受害者下手,并滥用长辈身份,罪行非常严重,因此同意控方看法,就非礼女童的罪名判处他坐牢四年及六下鞭刑。
至于非礼另一名女子,法官也认为被告必须坐牢,判他坐牢一周。被告总刑期为坐牢四年又一周及六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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