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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旁遭濫倒易燃廢液 檢警環緊急移置查獲2嫌

苗栗市西山公墓附近空地,日前遭棄置桶裝化學廢液及營建廢棄物,經檢警會同環保單位追查,逮捕2嫌送辦。縣府環保局說,廢液經送驗確認屬易燃性有害事業廢棄物,已緊急移置。

台湾中央社管瑞平查看原文 ↗
公墓旁遭濫倒易燃廢液 檢警環緊急移置查獲2嫌

(中央社記者 管瑞平 苗栗縣28日電)苗栗市西山公墓附近空地,日前遭棄置桶裝化學廢液及營建廢棄物,經檢警會同環保單位追查,逮捕2嫌送辦。縣府環保局說,廢液經送驗確認屬易燃性有害事業廢棄物,已緊急移置。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今天表示,7日接獲民眾通報苗栗市西山公墓附近南勢坑段竹林空地遭棄置大批廢棄物,經會同警方至現場稽查,查獲不明化學廢液31桶,以及廢磚、混凝土塊、碎石棉瓦片等營建廢棄物約50餘袋,隔日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保七總隊及苗栗分局聯合會勘採樣,並同步調閱監視器追查涉案人、車。

全案報請苗栗地檢署指揮偵辦,專案小組22日持搜索票將鄭嫌(62歲)、劉嫌(46歲)等2名涉案行為人拘提到案。

警方調查,鄭嫌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明,非法收取有害廢棄物,並夥同劉嫌駕駛自用小貨車,載運裝載營建事業廢棄物50餘袋太空包及易燃性有害事業廢棄物桶裝化學溶液(乙酸乙酯)30餘桶,任意棄置、傾倒在苗栗市西山公墓附近的竹林空地上,企圖藉此從中牟利。

苗栗警分局指出,2嫌經警詢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水土保持法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其中鄭嫌經苗栗地方法院獲准羈押、劉嫌則限制住居。

環保局表示,該批桶裝廢液屬易燃性有害事業廢棄物,考量廢液具易燃風險,已啟動緊急應變機制,全數移置至安全場所暫存,確保周邊環境安全。

環保局長沈鳳臺指出,非法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威脅環境安全,行為人除須面臨刑事追訴與行政裁罰外,針對案件緊急移置及後續清除處理費用,環保局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規定,向行為人追償。(編輯:林恕暉)1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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