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寶名媛李珍妮開車擦撞女騎士 不認罪嗆和解要20萬太誇張
李珍妮(改名為李洢鏵)去年在台北市開車時,疑似擦撞1名女騎士,被台北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資料照)〔記者翁靖祐/台北報導〕「帝寶名媛」李珍妮(改名為李洢鏵)去年在台北市開車時,疑似擦撞1名女騎士,被台北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開庭審理,李女主張自己沒有肇事責任,並且聲請覆審交通事故

李珍妮(改名為李洢鏵)去年在台北市開車時,疑似擦撞1名女騎士,被台北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資料照)
〔記者翁靖祐/台北報導〕「帝寶名媛」李珍妮(改名為李洢鏵)去年在台北市開車時,疑似擦撞1名女騎士,被台北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開庭審理,李女主張自己沒有肇事責任,並且聲請覆審交通事故鑑定,應訊過程中更指對方和解索賠20萬元,連調解委員都覺得太誇張;女騎士則希望法官能夠調閱監視器釐清雙方的肇責。
起訴指出,李珍妮2025年9月11日下午開車經過台北建國南路一段某路口向右轉時,不慎擦撞了後方的女騎士導致女騎士受傷,為此,女騎士提告李珍妮過失傷害罪,案經偵辦以後,檢察官以過失傷害罪起訴李珍妮。
李珍妮今日應訊時,強調案發當有協助叫救護車,並在女騎士到醫院治療以後前去探望,她記得女騎士當下的意識清楚並沒有嚴重的傷勢,肇事責任部分,李女則認為自己沒有疏失,而是後方的女騎士沒有注意和前方車輛保持距離才會發生擦撞。
此外,李珍妮也在庭上透露,女騎士在調解時有如獅子大開口,向她要求20萬元的賠償金,這個價格連調解委員都覺得太過誇張,因此希望本案可以再送交通鑑定覆審。
女騎士則主張,交通鑑定初判她無肇責,當時兩人在調解時,李珍妮盼她撤回告訴,還稱會對她進行提告,並認為她一定會有過失,所以應該要賠錢,更強調自己是名人等;女騎士認為,自己在調解會中備受威脅,而李女導致她受傷,卻還沒有良好的犯後態度,讓她感到相當害怕。
至於聲請調查證據部分,李珍妮表示,雖然想要調福容飯店的監視器釐清案情,但又認為可能對案情沒什麼幫助,因此希望法院優先處理交通事故鑑定覆審的部分;女騎士則聲請調閱監視器,希望藉此還原當時的狀況,釐清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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