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银行应评估客户烟霾污染相关风险 必要时须采取措施
金管局促银行评估烟霾相关风险,必要时调整融资条款。
联合早报林娉莹查看原文 ↗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要求银行与可能涉及导致 烟霾 活动的客户进行沟通,并充分了解企业与烟霾污染的关联程度,是否已采取控制火灾的措施等,必要时应采取重新审视融资条款等措施。
金管局星期三(10月28日)发布文告说,银行应参考 国家环境局 基于《跨境烟霾污染法》(THPA)所发布的相关信息,对银行业务活动与风险敞口可能导致的重大环境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管理并监测。
金管局指出,若银行有客户可能与导致烟霾的活动有关联,银行应与其充分沟通,了解企业对引发烟霾的印度尼西亚林火的参与程度,是否有采取适当措施来预防、发现并扑灭等。
一旦发现有公司的环境风险较高,金管局强调,银行应重新审视这类客户的融资条款、限制风险敞口,或重新评估客户关系。
金管局还说:“如果客户明确违反环境法律,(银行)则应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包括限制风险敞口或终止业务关系。
“金管局支持本地银行在反对焚烧行为方面所持的明确立场,它们也在必要时会采取强有力的行动。”
国家环境局此前对10家在本地注册的公司发出通知书,要求提供它们在印尼的土地特许经营区、企业关联关系,以及防火措施等资料。
另外,当局已针对这类情形在2020年发布《环境风险管理指南》(Guidelines on Environmental Risk Management),并于2026年3月发布了环境风险管理—转型规划指引以进一步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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