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新闻首页
台湾权威

新北板橋里長招待旅遊涉賄選、圖利 10萬元交保

新北市板橋區劉姓里長為尋求連任,去年涉嫌招待選民出遊,且讓不符資格的民眾一同參加享受政府補助。新北檢認該里長涉犯選罷法及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等,複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

台湾中央社曹亞沿查看原文 ↗
新北板橋里長招待旅遊涉賄選、圖利 10萬元交保

(中央社記者 曹亞沿 新北29日電)新北市板橋區劉姓里長為尋求連任,去年涉嫌招待選民出遊,且讓不符資格的民眾一同參加享受政府補助。新北檢認該里長涉犯選罷法及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等,複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

據了解,新北市板橋區劉姓里長去年11月舉辦出遊活動,招待約200人前往新竹一日遊,涉嫌藉此行賄尋求選民支持。另出遊經費部分是由政府補助,但劉姓里長涉嫌找非里民的民眾參加出遊,因此也涉犯貪污治罪條例。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宗雄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專勤隊及桃園市警察局龜山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昨天前往里長住家等3處搜索,並通知相關人員21人到案說明。

檢方訊問後,認劉姓里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有投票權之人行賄罪、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罪、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稅捐稽徵法幫助逃漏稅捐罪等犯嫌重大,諭知新台幣10萬元交保;另2名被告分別以5萬元、3萬元交保。

新北檢提醒,任何以招待旅遊、提供免費食宿或其他不正利益換取選票的行為,均可能涉及賄選犯罪,檢方將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原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編輯:張雅淨)1151029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手机左右滑动,电脑按 ← → 键,也能切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