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議員參選人李昀靜涉賄選20萬交保 丈夫、公公聲押
無黨籍基隆市中山區議員參選人李昀靜涉嫌宴請並發放選民物資賄選,經檢察官複訊後,今天諭令20萬元交保,檢方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李昀靜的丈夫張秉鈞與公公張錦煌。

(中央社記者 王朝鈺 基隆30日電)無黨籍基隆市中山區議員參選人李昀靜涉嫌宴請並發放選民物資賄選,經檢察官複訊後,今天諭令20萬元交保,檢方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李昀靜的丈夫張秉鈞與公公張錦煌。
基隆地檢署表示,接獲情資,指李昀靜及丈夫、前市議員張秉鈞,與公公、前市議員張錦煌,涉嫌於7月、9月間,分別以餐會宴請及發放生活物資賄選,物資內含沙拉油、肉燥乾麵、罐頭乾貨及李昀靜競選扇子,市值約新台幣400元。
檢察官何治蕙指揮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基隆市警察局第4分局、第1分局及基隆市專勤隊組成專案小組,昨天前往李昀靜服務處、住處等3處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傳喚、通知李昀靜及選民等共26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李昀靜、張秉鈞及張錦煌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及刑法詐欺取財、公益侵占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諭令李昀靜20萬元交保,張秉鈞、張錦煌則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張秉鈞、張錦煌先前被控在擔任基隆市議員期間,分別以人頭詐領助理費119萬元及962萬元,張秉鈞一審被判處1年11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張錦煌則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
張秉鈞上訴至三審,最高法院去年3月駁回上訴定讞,他隨後遭解除市議員職務,由於張秉鈞被判處褫奪公權4年,無法登記參選市議員,由李昀靜以無黨籍身分「代夫出征」。(編輯:林恕暉)1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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