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案賠償遭質疑 北市法務局:混為一談恐誤導
針對網路近日質疑寶林茶室案未聲請假扣押及賠償由民間捐款支應等說法,台北市法務局今天表示,包括家屬的民事求償、醫療費用緊急代墊、罰鍰執行等3者權利主體都不同,混為一談恐誤導。

(中央社記者 黃麗芸 台北1日電)針對網路近日質疑寶林茶室案未聲請假扣押及賠償由民間捐款支應等說法,台北市法務局今天表示,包括家屬的民事求償、醫療費用緊急代墊、罰鍰執行等3者權利主體都不同,混為一談恐誤導。
法務局透過新聞稿說明,市政府理解受害者及家屬承受的傷痛,也重視外界對求償及財產保全的關切;不過,進行討論時必須先釐清3件不同的事,「家屬的民事求償」、「醫療費用的緊急代墊」、「市府對業者的行政罰鍰執行」,權利主體、法律程序及處理方式均不相同。
法務局表示,「家屬民事求償」方面,市府初期即提供法律協助,非未考慮財產保全。市府早於民國113年3月28日即說明,如有聲請假扣押或法律諮詢需求,由法務局提供相關律師費用協助;同年6月3日也聲明,已與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聯繫,兩會當時經評估並無提出假扣押的規劃。
法務局指出,民事損害賠償原則上應由具有請求權者依法聲請假扣押,市府依法無從僅因主管機關身分,逕以自己名義保全家屬民事損賠債權。當時市府持續提供法律協助,並協調百貨業者及保險公司釐清承保範圍,協助受害者尋求實際獲償途徑。
法務局強調,假扣押是保全財產的手段之一,並非唯一途徑。寶林茶室自身保單失效後,市府即協調百貨業者及產險公司,釐清百貨公司責任保險的承保範圍,並邀集專家提供法律意見,為受害者爭取具體可行的理賠來源,降低求償僅仰賴寶林自身財產的不確定性。
根據新聞稿,法務局認為,是否聲請假扣押,仍須綜合評估債務人的財產狀況、日後執行風險、保險承保範圍及理賠進度,不能單以有無聲請假扣押,作出市府是否積極協助的判斷與結論。
「先行代墊醫療費」方面,法務局表示,事件初期,受害者及家屬面臨沉重的醫療負擔,市府基於救人為先,運用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代墊醫療費共新台幣983萬餘元。
法務局說,後續由社會局委任律師代位求償,百貨業者及產險公司已於114年6月13日將代墊費用全數匯回善款專戶。因此,民捐代墊屬緊急協助措施,並非由社會大眾捐款承擔業者應負的責任,且符合款項動支要件。
「業者責任追究」方面,法務局表示,保險理賠、民事求償、行政罰鍰同步推進,究責不寬貸。寶林茶室自身保單失效後,市府邀集百貨業者、產險公司、保險公證人及保險法學者研商,釐清百貨公司責任保險的承保範圍,並多次召開調解會議,協助5名死者家屬循消費爭議調解程序順利獲償,另1名死者家屬也達成私下和解。上述理賠及和解,與市府初期以民捐代墊醫療費,是不同事項。
法務局說,市府同步也協調消基會為受害者及家屬提起團體訴訟,持續爭取權益。消基會已於113年12月11日向台北地院提起團體訴訟,代表30名受害者及家屬,求償共計2億9301萬餘元,目前訴訟程序尚在進行中。
法務局說,死者家屬的調解、和解情形,不代表所有受害者的求償均已終結;對於仍循訴訟途徑爭取賠償的傷者及家屬,市府將持續與消基會保持聯繫,關注審理進度並提供必要法律協助與訴訟補助,維護其求償權益。
至於台北市衛生局開出的6件行政裁罰,法務局表示,均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市府將持續配合追蹤執行情形。
法務局強調,家屬獲得理賠、醫療費的代墊與追回,以及行政罰鍰追繳,應分別交代,不能相互替代。市府尊重各界監督,也將持續協助受害者及家屬、主動追究業者責任。(編輯:蕭博文)11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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