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出國!誹謗「晶華滾床案」二審判刑9月 周玉蔻確定再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名嘴周玉蔻。(資料照)〔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名嘴周玉蔻、蔡玉真2022年在節目指述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是台北市長蔣萬安之父蔣孝嚴當年「晶華滾床案」的女主角,張淑娟怒控加重誹謗等罪,一審台北地院判周、蔡各1年6月徒刑,二審高等法院9月29日改判周玉蔻9月、蔡玉真6月徒刑,同時裁定限制周玉蔻出境、出海8個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名嘴周玉蔻、蔡玉真2022年在節目指述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是台北市長蔣萬安之父蔣孝嚴當年「晶華滾床案」的女主角,張淑娟怒控加重誹謗等罪,一審台北地院判周、蔡各1年6月徒刑,二審高等法院9月29日改判周玉蔻9月、蔡玉真6月徒刑,同時裁定限制周玉蔻出境、出海8個月;周玉蔻不服遭持續境管,提出抗告,最高法院今裁定駁回抗告,確定8個月內不能出國。
裁定指出,周玉蔻同時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刑法誹謗、散布文字誹謗等罪,從一重依個資法將她判處9月徒刑;且考量她具有滯留海外久居的經濟及生活能力,有逃匿海外以規避後續審判、刑罰執行的高度可能性,裁定自9月29日起限制其出境、出海,為期8個月。
高院認定,周玉蔻經濟能力尚佳,過去曾多次出入境,個人資力、智識程度、社會經驗及人際網絡,具有滯留海外長期生活的經濟及生活能力,且她自始即否認犯行,被判處不得易科罰金的9月徒刑,仍可上訴,可預期有逃匿以規避審判程序及刑罰執行的可能性,有相當理由認定她有逃亡之虞。
高院審酌訴訟進度、犯罪情節及對法益的侵害程度,認為仍有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性,以確保後續審判、執行,裁定周玉蔻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周玉蔻不服,提起抗告主張她不會逃亡,案經最高法院審理,今評議認為高院裁定無違誤法令,並已詳加說明理由,駁回抗告確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