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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 今早判刑

黃之鋒承認串謀羅冠聰勾結外國勢力 今日判刑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於2020年7月至11月間,串謀已流亡英國的羅冠聰等人勾結外國勢力。黃早前承

香港01安梓寧查看原文 ↗
黃之鋒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 今早判刑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於2020年7月至11月間,串謀已流亡英國的羅冠聰等人勾結外國勢力。黃早前承認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HCCC 181/2026),案情指黃偕羅冠聰在《國安法》前後執行「國際戰線」,包括遊說多國制裁中港,並在外媒發文倡議。

被告黃之鋒,30歲,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或人員,對特區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庭上早前透露,黃獲懲教署告知,他在初選案中不獲行為良好減刑,原定在明年1月獲釋。

代表黃的資深大律師陳政龍早前求情指,本案不屬於罪行重大類別,並指黎智英一案遠比本案嚴重,在該案中沒作供的認罪被告被判15年起刑點,黎則因主腦身份起刑點提高至18年。勾結罪若不屬罪行重大,判監3至10年,陳邀法庭採納上限10年作起刑點。此外,本案發生在47人案的案發背景相若,政治動機如出一轍,分別只在於手法。陳指,黃即將完成初選案服刑,本案刑期將無法同期執行。

陳又引述部份黃之鋒所撰寫的求情信,黃稱他近6年光陰在獄中度過,反思了過往的行為,所選擇的路及隨之而來的後果。黃稱,他囚禁期間閱讀逾百本書,思想變得成熟,他仍保持樂觀,相信有天能夠獲釋,照顧年邁父母,他亦接受仍有好一段日子在獄中。

案情指,已解散的香港眾志(下稱眾志)是民主派政治組織,它在2016年成立,其中一個政治目的是香港「民主自決」。為了實踐此目的,黃和羅等人採取國際遊說策略,尋求外國關注和支持。羅冠聰和黃之鋒分別是眾志的創黨主席和秘書長。

《香港國安法》實施前,黃和羅執行「國際戰線」。2016年11月,黃、羅和眾志推動在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美國總統可對那些被指任意拘留和嚴重侵犯人權的人實施制裁,例如拒絕簽證及凍結他們在美資產。

及至2019年中,香港爆發反修例示威潮。當年9月,黃之鋒和羅冠聰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就倡議人權法案作證。2019年至2020年,黃之鋒分別到德國、意大利和美國等國遊說,呼籲對方禁售武器和人群管制設備予香港警方。與此同時,黃接受不同國家的媒體訪問,並在報章撰寫文章,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和香港。

在《國安法》生效後,黃和羅仍在不同場合討論延續「國際戰線」。黃在7月10日的本港電台節目上表示,他會繼續爭取國際關注,他與羅仍有保持聯絡。他又稱,海外需要有人繼續在國際層面談論香港的示威活動,以喚起國際社會的關注,支援本地運動。

羅冠聰同月在BBC新聞的訪問中表示,他和黃之鋒在《國安法》實施後討論過他們在運動中的角色,黃和其他人會繼續在港的工作,羅則以公眾人物的身份替國際戰線繼續發聲。此外,香港警方用作數碼法理鑑證的以色列公司Cellebrite,在羅發起網上聯署要求終止與港警合作後,在2020年10月宣布停止向中港客戶提供產品。

2020年11月23日,黃因另一案被還押,他在還押前夕於Facebook和Patreon發表「判刑前工作報告」,提及他會在《國安法》頒布後繼續從事國際遊說工作,包括在各媒體及公開活動繼續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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