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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王子開庭認閃兵 否認找陳志明代辦

男團棒棒堂成員王子涉閃兵,遭新北檢起訴,並求刑2年2月以上。新北地院今天開庭,王子認罪但堅稱並非找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代辦。陳志明也稱未協助王子閃兵,但不知同行是誰。

台湾中央社曹亞沿查看原文 ↗
藝人王子開庭認閃兵 否認找陳志明代辦

(中央社記者 曹亞沿 新北5日電)男團棒棒堂成員王子涉閃兵,遭新北檢起訴,並求刑2年2月以上。新北地院今天開庭,王子認罪但堅稱並非找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代辦。陳志明也稱未協助王子閃兵,但不知同行是誰。

新北檢警去年2月起偵辦藝人王大陸閃兵案,追查出多名藝人涉案。新北地檢署8月第5波起訴15人,包括陳志明、共犯李名宸、張忠,以及藝人王子(本名邱勝翊)、網紅邵凱宏、饒舌歌手張傑瑞等12名役男。

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召開準備庭,王子在庭上坦承規避兵役,但並非找陳志明協助。他確認並未見過陳志明,也非由陳志明協助處理就醫等程序,但未透露是找誰處理相關事宜。王子委任律師透露,當時聽人轉述陳志明有意要找王子,但王子婉拒。

陳志明也在庭上說,他並未協助王子閃兵,兩人並非共犯關係,也稱不知「同行」有誰。法官聽聞後感到疑惑,並稱「難道醫院外都有人(閃兵業者)在外面晃?」

法官接著詢問協助處理閃兵的報酬,共犯李名宸說一件可獲新台幣5000元,他在此案共拿到1萬元,也坦承知道是在幫助役男躲避兵役。張忠說,他是以趟計費,一趟約3000元至5000元不等。

王子庭後步出法院表示,對於過去錯誤再次說聲抱歉,接下來一切尊重司法,也會持續反省,做出對社會更有意義的事。(編輯:李錫璋)1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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