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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土地想「產權獨立」?分割算錯「這筆差額」土增稅恐由你買單

與親友合買土地、或是繼承親屬留下來的房地,時間久了想「產權獨立」,通常會選擇辦理「共有物分割」但是否需要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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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土地分割是否要繳土增稅?稅務局一次說分明。(資料照)
共有土地分割是否要繳土增稅?稅務局一次說分明。(資料照)

2026/09/09 07:50 文/記者朱語蕎

共有土地分割是否要繳土增稅?稅務局一次說分明。(資料照)

與親友合買土地、或是繼承親屬留下來的房地,時間久了想「產權獨立」,通常會選擇辦理「共有物分割」但是否需要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

對此,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特別指出,共有土地分割時,如果各所有權人分割後分得的土地總價值,與分割前原本持有的價值幾乎相同,且雙方的價值差額,在參與分割土地中「公告土地現值最低者」的1平方公尺單價以下,就可以免申報移轉現值。

該局舉例說明,王君與陳君共有數筆土地,辦理共有物分割後,王君分得的土地總價值較原本持有的總價值少了3,600元,陳君則相對增加3,600元。如參與分割土地中,最低公告土地現值為每平方公尺1,200元,由於雙方分割前後的價值差額3,600元已超過1平方公尺公告土地現值1,200元,即應依法申報土地增值稅。

至於誰為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則要進一步看雙方對於共有物分割差額部分有沒有協議金錢補償。如果陳君對於王君少分得的3,600元有支付補償,屬於有償移轉,應由土地價值減少的王君繳納土地增值稅;如果雙方沒有任何補償,則屬無償移轉,由土地價值增加的陳君為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

稅務局表示,共有土地分割後,各所有權人分得的土地價值,與分割前持有部分價值,相差均在公告土地現值1平方公尺單價以下者,可免申報移轉現值。至於1平方公尺單價的認定,以參與分割土地中公告土地現值單價最低者為準。

稅務局提醒,民眾在辦理共有土地分割前,務必仔細計算分割前後各共有人取得的土地價值差額,並確認彼此間是否有價金補償。不同的處理方式不僅直接影響是否需要申報土地增值稅,也會決定該由誰來繳稅。為確保自身權益並避免衍生後續稅務爭議,建議在正式辦理分割前,先向土地所在地的稅捐機關臨櫃或電話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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