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深水埗劫殺案 法官正指引陪審團 被告羈留室內昏迷送院死亡
1991年深水埗發生槍殺劫案,一間鐘錶行疑遭3名匪徒持械行劫,匪徒未有劫走財物,其中一人卻開槍轟斃一名職員。一名涉參與該劫案的內地漢,2023年來
香港01朱棨新查看原文 ↗

1991年深水埗發生槍殺劫案,一間鐘錶行疑遭3名匪徒持械行劫,匪徒未有劫走財物,其中一人卻開槍轟斃一名職員。一名涉參與該劫案的內地漢,2023年來港時被捕,並被控以謀殺及企圖搶劫罪(HCCC1/2025),案件於今年9月開審時,因被告患肺癌第四期,且癌細胞擴散至腦部,未能向律師作出提示,早前已被裁定不適合答辯。惟控方仍繼續舉證,以決定被告是否曾做出控罪指稱行為。
法官今早(14日)在高等法院開始引導陪審團,惟被告中午時在羈留室內昏迷,被送院搶求至下午宣告不治。懲教署已將事件通知警方,死因裁判法庭將進行死因研訊。
被告文稳业,62歲。他被控於1991年6月9日,在深水埗北河街1A號地下信發公司內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謀殺男子鄭啟霖(56歲),和企圖搶劫鄭啟霖、鄭芝、羅少峰和蔡杏俏。
懲教署指,該名還押在囚人士患有肺癌,一直需要接受院所醫院和公立醫院治療及跟進。他自2023年起,因謀殺罪而被還押。該名還押在囚人士今被安排到高等法院出庭應訊,但懲教人員於下午1時48分,發現他於單人囚室內昏迷不醒,立刻召喚支援人員到場為他進行急救,並召喚救護車將他送往公立醫院作進一步救治。該名還押在囚人士送院後一直昏迷,其後情況轉差,延至下午3時28分證實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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