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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居民有機會不必當陪審員了 只要滿足一條件

Hoodline.com報導,加州州長紐森14日簽署AB 1359法案,自2028年元旦起,年滿80歲、罹患有顯著影響疾病的居民,可申請永久免除陪審團義務,且不需提交醫師證明。

世界新闻网編譯陳盈霖/綜合報導查看原文 ↗
自2028年元旦起,加州年滿80 歲,符合疾病條件的居民能一次性申請永久豁免陪審團義務。(Pexels)
自2028年元旦起,加州年滿80 歲,符合疾病條件的居民能一次性申請永久豁免陪審團義務。(Pexels)

自2028年元旦起,加州年滿80 歲,符合疾病條件的居民能一次性申請永久豁免陪審團義務。(Pexels)

Hoodline.com報導,加州州長 紐森 14日簽署AB 1359法案,自2028年元旦起,年滿80歲、罹患有顯著影響疾病的居民,可申請永久免除陪審團義務,且不需提交醫師證明。

這項新法規並非單純以年齡為自動免除陪審團義務的條件,而是適用於年滿80歲,證明自身疾病不適合履行陪審團義務者。若身體狀況仍允許、且有意願的長者,仍可繼續參與相關服務。

目前加州並無針對陪審團義務的統一年齡豁免規定。雖然70歲以上居民可因醫療問題免除陪審團義務(且無需出具醫師證明),但僅限於當次有效。這表示長者每次收到陪審團通知時,都需重新提出書面豁免。

以全州來看,根據司法委員會工作小組2022年報告,加州每年有超過400萬人完成陪審團服務,包括候補陪審員與宣誓就職陪審員等。

AB 1359號法案提案人、民主黨籍加州 眾議員 Patrick Ahrens表示,此法目的是免除那些確實無法擔任陪審員的高齡長者,一再提出豁免申請的麻煩。根據LAist報導,要求高齡人士及其家人反覆填寫豁免文件是沒必要的負擔。因此,該法改變符合資格居民的行政申請程序。生效後,符合條件者可一次性申請永久豁免,但不會阻止仍有能力且願意服務的長者。

LAist報導指出,此法尤其可幫助罹患阿茲海默症,且身邊並無照顧者協助完成豁免流程。根據加州公共政策研究所2025年一份報告,80歲以上成年人中,約三分之一若無他人協助,難以繼續住在自己家中;另有五分之一的長者面臨自理能力受限問題。

精華 FAQ Q1:AB 1359法案對80歲以上長者的陪審義務有何新規定? 法案允許年滿80歲、且有顯著影響履行能力疾病的居民,申請永久免除陪審團義務,並且不必再每次收到通知都重複提出豁免。 Q2:這項新法是否代表所有80歲以上民眾都會自動免陪審? 不是。新法並非單純以年齡自動免除,而是針對能證明自身疾病不適合擔任陪審員的人;若仍有能力且願意,長者也可繼續服務。 Q3:此法為何被認為能減輕高齡者與家屬負擔? 過去高齡者即使符合醫療豁免,也常需每次重新填寫文件,對本人與家屬都是負擔;新制改為一次性永久申請,特別有助失智或行動不便者。

Q1:AB 1359法案對80歲以上長者的陪審義務有何新規定? 法案允許年滿80歲、且有顯著影響履行能力疾病的居民,申請永久免除陪審團義務,並且不必再每次收到通知都重複提出豁免。

Q1:AB 1359法案對80歲以上長者的陪審義務有何新規定?

法案允許年滿80歲、且有顯著影響履行能力疾病的居民,申請永久免除陪審團義務,並且不必再每次收到通知都重複提出豁免。

Q2:這項新法是否代表所有80歲以上民眾都會自動免陪審? 不是。新法並非單純以年齡自動免除,而是針對能證明自身疾病不適合擔任陪審員的人;若仍有能力且願意,長者也可繼續服務。

Q2:這項新法是否代表所有80歲以上民眾都會自動免陪審?

不是。新法並非單純以年齡自動免除,而是針對能證明自身疾病不適合擔任陪審員的人;若仍有能力且願意,長者也可繼續服務。

Q3:此法為何被認為能減輕高齡者與家屬負擔? 過去高齡者即使符合醫療豁免,也常需每次重新填寫文件,對本人與家屬都是負擔;新制改為一次性永久申請,特別有助失智或行動不便者。

Q3:此法為何被認為能減輕高齡者與家屬負擔?

過去高齡者即使符合醫療豁免,也常需每次重新填寫文件,對本人與家屬都是負擔;新制改為一次性永久申請,特別有助失智或行動不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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