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連假將至 台南啟動非法爆竹煙火稽查
中秋及國慶日連續假期將至,爆竹煙火需求增加,台南市消防局已啟動稽查,防止販賣場所違法超量儲存,杜絕非法製造販售。
台湾中央社張榮祥查看原文 ↗

(中央社記者 張榮祥 台南22日電)中秋及國慶日連續假期將至,爆竹煙火需求增加,台南市消防局已啟動稽查,防止販賣場所違法超量儲存,杜絕非法製造販售。
台南市政府消防局今天指出,將持續加強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安全檢查,且查察取締非法爆竹煙火場所,同時宣導民眾選購使用附加認可標示合法爆竹煙火,也鼓勵檢舉不法業者。
消防局提醒,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行陪同,違者將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此外,內政部公告禁止兒童施放升空類(小高空)、飛行類(沖天炮)及摔炮類等較具危險性一般爆竹煙火,業者也不得販售給兒童,違者將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台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也將加強中秋連假施放爆竹煙火熱區,包括黃金海岸、觀夕平台、林默娘公園及四草大橋周邊,晚間10時至隔天上午7時禁止施放爆竹煙火,違者可處3000元至3萬元罰鍰。(編輯:張雅淨)1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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