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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律會:不能因政治喧囂 污名化辯護制度

全國律師聯合會今天發表聲明表示,任何政黨、候選人或公職人員,均不應將律師依法辯護的執業經歷作為選舉攻防的工具,更不應以此誤導社會大眾、模糊選舉應有的政策辯論焦點。

台湾中央社林長順查看原文 ↗
全律會:不能因政治喧囂  污名化辯護制度

(中央社記者 林長順 台北23日電)全國律師聯合會今天發表聲明表示,任何政黨、候選人或公職人員,均不應將律師依法辯護的執業經歷作為選舉攻防的工具,更不應以此誤導社會大眾、模糊選舉應有的政策辯論焦點。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日前表示,民進黨宜蘭縣長參選人林國漳在擔任律師時,曾幫性侵犯、詐欺犯辯護,幫忙減刑、尋找理由脫罪。林國漳團隊回應表示,國民黨立委為政治鬥爭,妖魔化「法律扶助」與「強制辯護」制度,這是赤裸裸法盲行徑,更是惡意踐踏全台灣司法人員專業。

全律會聲明指出,律師依法為當事人辯護,目的在於確保國家在剝奪人民自由或財產前,每一道程序都經得起嚴格檢驗,此亦為憲法正當法律程序保障之核心。律師致力於確保正當法律程序、為當事人權益努力,並不代表認同犯罪,而是為了確保司法審判的正當性。

聲明表示,律師不應因其履行辯護職責,而被等同於當事人的行為或立場。全律會呼籲,除非律師在執行業務的過程中,有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的情事,否則社會各界不應因其承接的案件類型,對律師的人格與道德做出高低評價,甚至無端指責。

全律會指出,律師是法治的守護者,這套制度是保護每一個人免於恐懼的最後防線。各政黨與候選人不應以扭曲辯護制度、貶抑律師專業作為選舉動員或打擊對手的手段;選舉的競爭,應立基於政見與治理能力的比較,而非對司法制度的攻擊。期盼選舉回歸公共政策的理性探討,讓律師能繼續無懼地站在人民身邊,恪盡職責。

全律會表示,台灣的民主法治立基於大家願意去包容並理解那些表面上或許不討喜、卻對保障基本人權不可或缺的制度。選舉的檢驗與攻防固然是民主常態,但一個社會如何對待其辯護制度,正是檢驗其法治是否成熟的試金石。

全律會呼籲社會大眾與各界公眾人物,共同守護台灣得來不易的司法體系,讓法治的重量,不因一時的政治聲量而傾斜。(編輯:李淑華)1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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