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屋捅肛案懲教員囚3年 律政司嫌輕 就4被告刑期提覆核
在壁屋懲教所還押的一名男子,2023年遭囚友壓在地上,並有一名懲教員用地拖棍反覆「捅肛」,其直腸亦被刺穿,需兩度接受手術及使用人工造口。動手
香港01朱棨新查看原文 ↗

在壁屋懲教所還押的一名男子,2023年遭囚友壓在地上,並有一名懲教員用地拖棍反覆「捅肛」,其直腸亦被刺穿,需兩度接受手術及使用人工造口。動手的懲教人員被判囚3年,3名囚友則被加監4至6個月。律政司昨(23日)就4人的刑期,向上訴庭提出覆核(CAAR4/2026)。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現未有排期聆訊。
4名被告:譚力翀(現年35歲、案發時33歲,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羈留人士李梓睿(19歲,無業)、何力桓(20歲,無業)及林承蔚(20歲,無業)。4人均被控有意圖而造成身體受嚴重傷害,指他們於2023年12月26日,在壁屋懲教所B座1樓B3-A活動室外樓梯,意圖嚴重傷害姓趙事主;其中譚及何認罪,李及林則經審訊後被裁罪成。
譚另承認一項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他在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4日期間,教唆並訛稱趙於2023年12月26日的傷勢,是由於趙自己用原子筆劃傷或弄傷肛門引致出血。
譚就兩罪被判囚3年,而另3人本已因販毒等罪,被判囚3年8月至14年不等,他們因本案被加監4至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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