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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涉荔景站偷拍裙底 事主指被告制服後不停按電話 表證成立

休班男警涉在荔景站的扶手電梯上偷拍女途人,遭對方發現後想逃走,但被見義勇為的男途人制服。男警否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S

香港01陳蓉查看原文 ↗
休班警涉荔景站偷拍裙底 事主指被告制服後不停按電話 表證成立

休班男警涉在荔景站的扶手電梯上偷拍女途人,遭對方發現後想逃走,但被見義勇為的男途人制服。男警否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STCC759/2026)今(2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

事主X供稱,當日身穿粉紅色連身裙乘搭扶手電梯時,突感膝後腿部遭無溫度的硬物觸碰,轉身下兩級有陌生男子彎腰單手持手機,即質問對方是否偷拍,惟該男子即縮手想逃走,她大叫後有途人協助制服了被告,期間有見被告不停按手機。

裁判官黃國輝終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不會作供,案件押後至明天進行結案陳詞。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何家俊(39歲,公務員),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8月1日,在香港用手提電話偷拍女事主的私密部位。

事主X供稱,在2025年8月1日,她在荔景站轉乘東涌綫。當天她身穿粉紅色連身裙,長度至大髀對上。案發時她站在扶手電梯上靠右,低頭看電話,突然有感大腿被「無溫度」的硬物觸碰,遂轉身察看。

她稱,當時見一陌生男子(即被告)站在其身後兩級,單手持電話彎腰,伸至其裙腳位置。因為對方未察覺她已留意到其動作,於是未有縮手,但她當時太過驚慌,所以未有看到其屏幕的畫面。

事主憶述,她立即按住裙腳,並質問說:「偷拍?」對方則驚慌地縮手並想轉身逃走。她嘗試捉住被告但失敗,於是邊跑邊呼救:「偷拍呀!偷拍呀!」最終有男途人上前協助。事主續指,男途人用手制止被告,惟被告想掙脫逃走,同時不斷按手機,最終有職員報警,被告則被帶到保安室。

事主在盤問下解釋,當時因感驚慌,故只問被告是否偷拍,惟辯方質疑:「你唔驚,你好勇敢追佢,直頭係女中豪傑!」事主表示,在察覺遭偷拍的一刻非常害怕,追上被告則是其後的事。

當天協助制服被告的男途人張明亮供稱,被告當時有澄清沒有偷拍,他沒有阻止被告打開手機解釋,但是其他途人及地鐵職員有阻止被告打開手機。

承認事實指被告在 8月6日被拘捕,他在警署表示:「我冇嘢講。」經科學鑑證後,被告的手提電話內無任何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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