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國中願檢視食安 北市教育局:與校方說法一致
金華國中營養午餐是否為集體中毒爭議未歇,校長黃啟清近日在學校官網發布公開信表明會重新檢視食安。北市府遭疑被打臉。教育局今天表示,與學校說法一致,沒有打臉情形。

台北市金華國中營養午餐是否為集體中毒爭議未歇,校長黃啟清在學校官網發表公開信表示,學校會重新檢視食安。(圖取自台北市金華國中網頁chwjh.tp.edu.tw)
(中央社記者 楊淑閔 台北28日電)金華國中營養午餐是否為集體中毒爭議未歇,校長黃啟清近日在學校官網發布公開信表明會重新檢視食安。北市府遭疑被打臉。教育局今天表示,與學校說法一致,沒有打臉情形。
北市金華國中營養午餐是否為集體中毒爭議未歇,校長黃啟清近日在學校官網發表公開信,關心受影響同學,但要學生不需急著為學校辯護,由他承擔行政責任,學校會重新檢視食安。有媒體報導此信打臉教育局。
教育局主秘鍾德馨今天表示,教育局過去針對金華國中營養午餐事件的說明,跟校長發布的聲明完全一致、並無不同,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今天受訪,也從原指為「食物中毒」,改稱「吃壞肚子」;希望事情回歸事實,不要再讓師生承受不必要的網路及輿論壓力。
教育局也透過新聞稿指出,針對近日金華國中營養午餐事件及網路社群相關爭議,教育局與校方說法始終一致,並無外界所稱「打臉」情形;教育局也肯定學校接獲學生反映後,依規定啟動通報及處理程序,並持續掌握學生身體狀況。
對於外界質疑學校沒有留樣,教育局說明,金華國中每天營養午餐都有依照「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規定落實餐食留樣,這次是因爲學生反映時,離用餐時間已隔多日,超過法定留樣保存期限,檢體須依規銷毀而無法送驗,這是客觀時序所致,非外界所稱「學校無留樣」或「隱匿檢體」。
教育局補充,「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學校採盒餐供餐者,應保留盒餐樣本至少一份;採非盒餐供餐者,每餐供應之菜式,屬高水活性、低酸性之菜餚應至少各保留一份。保留之食品應標示日期、餐別,置於攝氏7度以下,冷藏保存48小時,以備查驗。
此外,教育局肯定學校發布公開信是為保護師生,不要讓師生承受網路壓力,並承諾午餐供應委員會將持續把關食安、強化廠商監督機制;後續教育局會持續給予學校必要支持、督導落實廠商管理。(編輯:李淑華)1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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