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憲兵洩軍中資料收賄30萬餘元 二審判5年
前憲兵許藤耀涉受中國情工人員利誘,提供軍中資料及營區照片等,收受新台幣30萬8000元。一審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5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駁回上訴,還可上訴。

(中央社記者 劉世怡 台北30日電)前憲兵許藤耀涉受中國情工人員利誘,提供軍中資料及營區照片等,收受新台幣30萬8000元。一審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5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駁回上訴,還可上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許藤耀於民國109年7月入伍,112年6月起擔任憲兵指揮部台北憲兵隊中士、憲兵調查士,屬依法服務於國家所屬機關、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後於113年12月退役。
判決指出,許藤耀113年9月下旬因對外尋求借款,透過通訊軟體LINE、Telegram結識暱稱Leo B、Gucci等人,明知對方為中國大陸情工人員,仍受金錢利誘,同意加入「臥龍會」,允諾以會員身分提供軍中資料換取報酬。
許藤耀同年10月上旬在台北憲兵隊寢室拍攝自我介紹影片,內容提及個人姓名、職級、所屬單位,以及「統一、兩岸、反對台獨」等語,並將影片傳送給Gucci。
此外,許藤耀還翻拍個人電子兵籍資料、美軍營區衛星地圖,以及台北憲兵隊2樓中山室照片等公務上應秘密的文書及影像,再透過Telegram傳送給Gucci。
判決指出,對方先於同年10月15日分別匯款3萬元、2萬元至許藤耀借用的友人帳戶,10月29日再派人前往許藤耀住處樓下,當面交付現金25萬8000元。許藤耀前後共收受30萬8000元,作為提供相關資料的對價。
全案經憲兵指揮部台北憲兵隊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起訴。一審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許藤耀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還可上訴。(編輯:張雅淨)1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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