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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10/6擴大試辦重機共用停車格 全市6.3萬格都能停

台北市交通局停管處今天宣布,6日起開放約6.3萬個公有路邊收費機車格,供大型重型機車停放,可斜向停放在2個機車格內,收費方式依各路段機車格類型辦理,將持續觀察試辦情形。

台湾中央社葉蓁芸查看原文 ↗
北市10/6擴大試辦重機共用停車格 全市6.3萬格都能停

(中央社記者 葉蓁芸 台北1日電)台北市交通局停管處今天宣布,6日起開放約6.3萬個公有路邊收費機車格,供大型重型機車停放,可斜向停放在2個機車格內,收費方式依各路段機車格類型辦理,將持續觀察試辦情形。

北市交通局停管處營運科長李杰儒今天在交通局記者會上說明,北市自民國113年4月起,開放2路段路邊停車格給大型重機停放,114年5月逐步擴大至14路段;路外停車格則從今年4月開放24處,至7月累計36處。

李杰儒指出,經民意調查及觀察試辦成果,逾50%市民支持,且未對一般機車停車造成衝擊,因此自10月6日擴大開放全市6.3萬處路邊停車格與大型重機共用。

李杰儒說,為兼顧車身尺寸及其他機車停放空間,大型重機可斜向停放於2個機車格內;若考量車身尺寸、加裝箱體等需求,也可選擇停放在汽車停車格,依汽車停車費率收費。

李杰儒表示,收費方式依各路段機車格類型辦理,分計次、計時2種方式,一般計次路段,停車費率為一次40元;計時路段包含台北車站、逸仙公園周邊約400格,採一小時20元,當日收費上限100元。

另外,李杰儒說,若停放在機車限時停車格,20分鐘內免費;21至40分鐘收費40元;第41分鐘起即超過可停放時間,屬違規停車,執法單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停管處提醒,開放停車範圍以公有路邊收費機車格為限,未納入收費的巷弄機車格,或設有特殊禁停標誌、標線及禁停時段處,應依現場交通標誌、標線及公告規定停放,將持續觀察試辦情形,並加強宣導。

除開放大型重機停車外,停管處說明,過去民眾若持智慧停車單至超商繳費,須先操作多媒體事務機列印繳費單,再至櫃檯繳費,流程繁瑣且恐浪費紙張。

停管處說,為簡化繳費步驟,即日起民眾只要用手機掃描智慧停車單上的QR Code,產生超商繳費條碼後,就可至超商出示畫面,由店員掃碼繳費,兼具便民及減紙效益,不過此服務僅限於繳費期限內使用,若已逾期,將寄發書面補繳通知單。(編輯:張銘坤)11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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