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空拍機科技助攻精準查獲空污違規業者 智慧治理強化逸散污染防制
為強化固定污染源管理及降低逸散性粒狀污染物排放,新竹市環保局近期針對轄內大型堆置場所導入空拍機科技,結合高空影像、地面查核及操作許可資料比對,建立「空中巡查、地面查證、數據比對」3大科技執法管理模式,成功查獲業者未依核准許可內容操作及部分堆置區污染防制措施未有效落實等情形。市府將依法查處並追蹤改善,提升污染管理精準度,守護市民健康,同時提高環境品質。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1006 17:42:03)為強化固定污染源管理及降低逸散性粒狀污染物排放,新竹市環保局近期針對轄內大型堆置場所導入空拍機科技,結合高空影像、地面查核及操作許可資料比對,建立「空中巡查、地面查證、數據比對」3大科技執法管理模式,成功查獲業者未依核准許可內容操作及部分堆置區污染防制措施未有效落實等情形。市府將依法查處並追蹤改善,提升污染管理精準度,守護市民健康,同時提高環境品質。
市長高虹安表示,新竹市是科技城市,市府持續以「智慧治理」導入環境管理,運用空拍機、感測設備及數據分析補足傳統稽查限制,讓污染查核更即時、更精準。市府也將「淨零綠生活」融入空氣污染防制工作,透過科技工具,降低污染排放、推動節能減碳,兼顧產業發展與市民健康,展現重視環保及打造宜居永續城市的施政方向。
高虹安市長指出,空拍機具有機動性高、巡查範圍廣及不受地面視角限制等優勢,可由高空掌握堆置區域、防制範圍及污染源配置,並保留影像紀錄,協助稽查人員針對疑似異常區域進行地面查證及許可資料比對,補足傳統巡查視線死角,提升查核完整性與作業安全。
高虹安市長進一步說明,依相關查核缺失記點規定,該業者逸散性粒狀污染物防制設施缺失累計已超過10點的裁處門檻;另查有實際操作與許可核定內容不符,分別涉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第24條第2項規定,將依第62條相關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同時查核發現該業者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內容與實際污染防制情形不符,已依現場實際情形重新核定應繳空污費並辦理追補繳,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
高虹安市長強調,市府將持續深化空氣污染智慧治理,完善重點場所巡查、空拍蒐證及異常預警機制,整合空拍影像、感測、監視及稽查資料,提升污染源管理與即時應變效能,逐步由「被動查核」轉向「主動預防」。提醒業者應依許可內容操作,確實維護污染防制設施及如實申報相關資料,共同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12責任消費及生產理念,降低粒狀污染物逸散,朝健康安心與永續城市目標邁進。
多角度空拍確認操作許可差異。 空拍比對許可發現堆置情形不符。 稽查人員現場確認污染防制設施。 空中巡查結合地面查證污染缺失。 稽查人員依空拍影像規劃地面查證。
空拍比對許可發現堆置情形不符。 稽查人員現場確認污染防制設施。 空中巡查結合地面查證污染缺失。 稽查人員依空拍影像規劃地面查證。
稽查人員現場確認污染防制設施。 空中巡查結合地面查證污染缺失。 稽查人員依空拍影像規劃地面查證。
空中巡查結合地面查證污染缺失。 稽查人員依空拍影像規劃地面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