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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社區協會發放電風扇賄選 瑞芳里長參選人遭起訴

新北市瑞芳區新峰里長參選人黃姓男子等4人,涉假借社區發展協會名義,發放電風扇等物資給選民賄選,基隆地檢署今天偵結,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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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社區協會發放電風扇賄選 瑞芳里長參選人遭起訴

(中央社記者 王朝鈺 基隆14日電)新北市瑞芳區新峰里長參選人黃姓男子等4人,涉假借社區發展協會名義,發放電風扇等物資給選民賄選,基隆地檢署今天偵結,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

基隆地檢署指出,黃男有意參選新北市瑞芳區新峰里里長,自民國113年間起接任新峰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黃男為求勝選,邀集友人邱姓男子出資,並與母親許姓女子、妻子林姓女子共同謀議買物資賄選。

檢警查出,黃男規劃以14吋電風扇、七星米、五穀雜糧麵、醬油及大豆沙拉油等各100份物資,總價值新台幣11萬9100元,預計分送給新峰里選區100名選民,其中100台電風扇由邱男出資6萬8000元贊助購入,其他的物資由黃男準備。

黃男、許女與林女於6月6日上午,在黃男經營已掛上選舉看板的禮儀社,假借社區發展協會名義,發放每份價值1191元禮品給選民或選民的眷屬。黃男於9月3日登記參選里長後,檢察官9月21日指揮搜索黃男辦公處所及住處,陸續傳喚被告及證人共90人到案說明。

全案檢方今天偵結,認定黃男、林女、許女及邱男,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基隆地檢署呼籲,公平選舉為民主基石,檢警調查賄團隊必定嚴加查辦,共同守護乾淨選風。(編輯:林恕暉)1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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