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2起涉送魚貨、食用米賄選 4人交保
宜蘭地檢署偵辦壯圍鄉與大同鄉2起賄選案,涉嫌贈送冷凍魚貨及食用米給選民行賄,經檢察官複訊後,諭令4人以新台幣3萬元及8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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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 王朝鈺 宜蘭14日電)宜蘭地檢署偵辦壯圍鄉與大同鄉2起賄選案,涉嫌贈送冷凍魚貨及食用米給選民行賄,經檢察官複訊後,諭令4人以新台幣3萬元及8萬元交保。
檢警調查,壯圍鄉張姓鄉民代表參選人的弟弟張姓男子,涉嫌贈送冷凍魚貨給選民行賄;大同鄉潘姓村長參選人則涉嫌贈送食用米給選民賄選。宜蘭地檢署接獲情資後,成立專案小組指揮偵辦。
檢察官張立言與林永昨天分別指揮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宜蘭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礁溪警分局及三星警分局,持宜蘭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24處所執行搜索,傳訊21人並拘提2人到案說明。
經移送複訊後,檢方認定張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但無羈押的必要,諭令新台幣3萬元交保;贈送食用米案部分,潘男與林姓妻子及陳姓選民,分別以8萬元、3萬元、3萬元交保。(編輯:李淑華)1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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