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勤基層抗議解散工會聲請數度遭駁回 蛋洗法院
長榮航勤部分員工和勞團今天到桃園地方法院前,抗議院方數次駁回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聲請解散長勤工會,工會遭違法介入,要求法院正視基層勞工的團結權受到侵害,過程中一度丟雞蛋。

(中央社記者 葉臻 桃園14日電)長榮航勤部分員工和勞團今天到桃園地方法院前,抗議院方數次駁回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聲請解散長勤工會,工會遭違法介入,要求法院正視基層勞工的團結權受到侵害,過程中一度丟雞蛋。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表示,長榮航勤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下稱長勤工會)自民國113年起召開會員大會,均因未達法定出席人數而無法成會,致工會無法依工會法及工會章程規定正常運作。
勞動局去年4月18日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解散工會,今年3月24日遭駁回,勞動局4月10日提起抗告,8月21日再遭法院裁定駁回,今年8月27日再次提起抗告。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上午和長榮航勤基層員工、台灣機場地勤產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到桃園地方法院前,抗議法院數次駁回勞動局聲請解散長勤工會,抗議過程中一度向桃院丟雞蛋,隨後被警方制止。
勞團表示,長勤工會長年遭資方主管把持,基層員工爭取加入工會、改革工會的過程屢受阻撓,桃市府多次向桃院聲請解散長勤工會,桃院卻一再以保障工會結社權、維護會員權益為由駁回。
勞團表示,長勤工會多年來無法正常召開會員大會,去年還有理監事選舉、大規模停權會員等爭議,但法院認為工會只要持續寄發開會通知、召集會議,甚至完成理監事改選,就不能認定工會無法運作。
勞團表示,勞動部已多次認定長榮航勤公司派遣主管參與長勤工會運作、甚至介入理監事選舉,構成不當勞動行為,質疑桃院以維護工會自主為由拒絕解散工會,究竟是在保障勞工的團結權,還是在保護被主管霸佔、排除基層的資方工會。(編輯:林恕暉)1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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