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發基金會討10億贈與遺產!追加起訴全體繼承人 法官定11/30宣判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張榮發基金會向張榮發遺囑的4名執行人提起訴訟,主張張榮發生前與基金會之間有成立「死因贈與」契約,訴請執行人「給付贈與物」10億元,以完成張榮發生前遺願與公開承諾,張榮發的二房李玉美、張國煒母子也聲請參加訴訟;台北地方法院今日開庭,基金會主張張榮發的遺囑無效,柯麗卿等4人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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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發基金會主張張榮發生前與基金會有成立「死因贈與」契約,訴請遺囑執行人給付贈與物10億元。(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張榮發基金會向張榮發遺囑的4名執行人提起訴訟,主張張榮發生前與基金會之間有成立「死因贈與」契約,訴請執行人「給付贈與物」10億元,以完成張榮發生前遺願與公開承諾,張榮發的二房李玉美、張國煒母子也聲請參加訴訟;台北地方法院今日開庭,基金會主張張榮發的遺囑無效,柯麗卿等4人沒有遺囑執行人的效力,因此追加起訴全體繼承人,包括張國華、張國政、張國明、鄭明宜、鄭明維、李玉美、張國煒等人,以便一次解決贈與紛爭。但法官顯然無意採納,諭知今日終論終結,定11月30日宣判。
張榮發基金會提告主張,張榮發生前於多次公開談話、著作、受訪時,多次表達死後要將遺產捐給基金會做公益,基金會今年2月在其YOUTUBE影音頻道上架「所信所行 ‧ 善不止息─張榮發總裁永恆的愛與承諾」影片,其中第6分25秒播放張榮發生前的錄音檔,他說:「這個基金會,要是我不在了,還是要繼續做下去,你們不用怕沒錢,我就有發表過,我的錢要全部給基金會」,即為重要事證之一;張榮發另於2012年出版的口述自傳「鐵意志與柔軟心:張榮發的33個人生態度」中,也明確表達身後財產要捐給基金會作公益,「將來到我離開人間那一天,我所有剩下的錢,都會捐給基金會」。
張榮發基金會的委任律師今在法庭表示,張榮發晚年因意識到遺產贈與給基金會,可能會影響子女的繼承權益而生變,遂多次開記者會、出書等反覆公開明確宣示「錢財不應由個人獨享,而應利益眾生」,承諾要贈與10億元給基金會,死因贈與契約於張榮發過世後生效,基金會訴請執行人給付贈與物,就是要落實張榮發生前遺志,但因攸關法定繼承人權益,為了一次解決紛爭,故將所有繼承人一併追加起訴列為被告。
遺產執行人柯麗卿等人的委任律師則認為,遺囑已經由法院判決有效確定,基金會與張榮發之間並未成立明確有效的死因贈與契約,追加起訴也無法無據。張國煒方面則主張,張榮發已於遺囑中明確表達所有遺產均由張國煒繼承,父親的真正遺願是由集團關係企業每年贈與資金以維持繼續運作。
法官聽取各方意見後,認為全案爭點均已由各方各自抒發完整表達,全案今日辯論終結,定11月30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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