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趁11歲男童睡覺時肛交 之後再多番性侵 稱貪玩認5罪囚9年
年青技工在球場認識比他細十年,只有11歲的男童後,兩人經常一同遊玩,技工後來以與家人不和為由,搬到男童家居住。他有次趁男童睡著時雞姦男童,

年青技工在球場認識比他細十年,只有11歲的男童後,兩人經常一同遊玩,技工後來以與家人不和為由,搬到男童家居住。他有次趁男童睡著時雞姦男童,男童因痛醒來,翌日獲告知已被肛交,男童還以為技工講笑。技工後來在男童11至14歲期間,再數度要男童肛交,及要男童為他口交,男童最終揭發事件。技工被捕後稱因貪玩而犯案。技工今(23日)在高等法院承認非法肛交及非禮等5罪(HCCC 238/2025),被判監9年。
被告陳啟森(案發時21至24歲,現年27歲,技工),他承認3項非法肛交罪,及2項與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罪。案發在2020年至2023年5月。
案情指,男童X在2009年2月出生,案發時未滿16歲,被告在1999年出生,被告比X大7年。X案發時與父母及妹妹住在洪水橋的村屋。X在2019年於家附近地方結識被告,二人會一同四處遊玩,X亦曾到被告的家。
約於2020年,被告與家人不和,並搬入X家居住,X與被告會同睡一張雙人床。同年7至8月某日,11歲的X正放暑假,X到被告天水圍的家過夜,X在被告的房間玩電子遊戲,被告則去煮晚餐,二人其後一同晚膳。晚飯後,二人在房間共寢,X側睡時突覺肛門劇痛而醒來,感到被告用下體抽插他。X亦見到被告全裸,身體前後郁動。被告抽插了約15至20分鐘,X雖然感到疼痛,但沒有作反應,只是假裝睡著。
翌日,被告向X坦白他曾與X肛交,X仍然感到疼痛,但因當時年紀小,以為被告只是說笑。
另外,在2020年1月至2023年5月,即X約11至14歲期間,被告與X在X洪水橋的家,兩人分別在玩電子遊戲和在床上看電視,X父則在另一房間。被告悄悄調高電視機音量後,告訴X他想「搞」X的肛門。被告脫下兩人的衣服,被告用潤滑劑後與X肛交,並用手機拍攝過程。X事後感到肚痛,去廁所將被告的精液排出體外。
及至2023年5月21日晚,X當時已 14歲。被告在X家要求與X肛交,X感到不耐煩及無奈,X數次叫被告不要「搞」他,被告沒理會,並強迫X脫下衣物,然後用潤滑劑與X肛交,維持約30分鐘。X期間感到肚痛衝入廁所,將被告的精液排出體外。
同年5月某日,被告在X家要求X為他口交。X為被告口交約半小時,直至被告在X的口中射精,X其後吐出精液到垃圾桶。
被告同年5月被捕,警方在其家中撿獲一部iPad、3部電話和1支潤滑劑,被告口頭招認因為貪玩與X肛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