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塘鯉魚門道露體狂︱26歲男被控4項猥褻暴露身體罪 周六提堂
一名26歲男子分別在9月21日及10月15日,涉嫌在鯉魚門道猥褻露體,前日(21日)被捕。據了解,該名被捕男子兩度在鯉魚門道一遊樂場男公廁外,向同一
香港01凌逸德查看原文 ↗

一名26歲男子分別在9月21日及10月15日,涉嫌在鯉魚門道猥褻露體,前日(21日)被捕。據了解,該名被捕男子兩度在鯉魚門道一遊樂場男公廁外,向同一批5名年約14至16歲的女學生暴露臀部並遮掩其另一處私密部位。
今日(23日)警方表示,該名26歲被捕男子已被暫控4項「猥褻暴露身體」罪,案件將於明日(24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消息指,涉事5名女學生於9月21日排球訓練後,回家途中在鯉魚門道遊樂場男公廁外,見到一名身穿短褲的男子除褲,暴露臀部 ,同時遮掩其另一處私密部位。女學生嚇得即時離開現場。豈料10月15日5名女生在油麗邨仁麗樓外,再次見到同一男子暴露臀部,回校向排球教練通報,教練隨即報案。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分,即屬違法,可判處罰款1,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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