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嘉市正副議長莊豐安、蘇澤峰詐欺判刑定讞 9/18發監
前嘉義市議長莊豐安及前副議長、現任議員蘇澤峰被控涉共同詐欺罪遭起訴,均被判處1年5月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嘉檢已通知2人18日到案執行並啟動防逃機制。
台湾中央社黃國芳查看原文 ↗

嘉義市議會前議長莊豐安(前左)、前副議長蘇澤峰(前右)涉共同詐欺罪,均被判處1年5月徒刑。(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 黃國芳 嘉義市16日電)前嘉義市議長莊豐安及前副議長、現任議員蘇澤峰被控涉共同詐欺罪遭起訴,均被判處1年5月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嘉檢已通知2人18日到案執行並啟動防逃機制。
嘉義地檢署表示,嘉檢今天收到最高法院的判決主文後,立即啟動防逃機制,並開立通知莊豐安、蘇澤峰於18日上午10時至嘉檢報到發監執行的傳票,並由轄區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員警送達執行傳票,2人均配合簽收。
一審判決書指出,蘇澤峰於民國106年2月以新台幣1500萬元購買一處房地,且和仲介、代書共同製作3200萬元虛偽買賣契約書,先向鹿草農會申請1500萬元房貸,後續分別再向農會貸款500萬元、100萬元,共貸得2100萬元。
莊豐安於106年3月間也以1500萬元購買蘇澤峰同路段一處房地,並和仲介、代書共同製作3300萬元虛偽買賣契約書。莊豐安於106年3月再持不實契約向鹿草農會申請1950萬元房貸成功。
2人被控共同詐欺遭起訴,一、二審都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5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李錫璋)1150916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手机左右滑动,电脑按 ← → 键,也能切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