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座捲陳昱瑄詐騙!正達重訊稱「嚴重」與事實不符 中檢回應了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上市公司正達光電董事長許庭禎捲入5400萬元詐騙案,遭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等罪嫌追加起訴,正達公司發布重訊反駁,稱起訴內容「嚴重與事實不符」;台中地檢署今天回應,指正達重訊法律用語有誤,許庭禎對提供境外公司、交付帳戶等客觀行為並不否認,僅辯稱誤信李易儒,相關刑責仍由法院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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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今天回應正達光電的重大訊息公告。(資料照)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上市公司正達光電董事長許庭禎捲入5400萬元詐騙案,遭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等罪嫌追加起訴,正達公司發布重訊反駁,稱起訴內容「嚴重與事實不符」;台中地檢署今天回應,指正達重訊法律用語有誤,許庭禎對提供境外公司、交付帳戶等客觀行為並不否認,僅辯稱誤信李易儒,相關刑責仍由法院認定。
律師陳昱瑄涉嫌和男子李易儒共謀,誆騙慈濟基金會有管道購買BNT疫苗詐取10.6億元佣金遭起訴,台中地檢署又查出,陳、李還騙投資公司5400萬元利息服務費,涉嫌組織等罪嫌遭追加起訴,連同上市公司正達光電(3149)董事長許庭禎因提供人頭帳戶被依詐欺共犯起訴。
正達光電3日晚間發布重大訊息表示,台中地檢署「起訴狀」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摘「嚴重」與事實不符,已委由律師依法處理,維護自身權益與清白,並強調,案件所涉事實與公司無關,對公司財務及業務沒有重大影響。
對此,台中地檢署今日回應指出,檢方在8月18日是以「追加起訴書」起訴許庭禎,並非重訊所稱的「起訴狀提起公訴」,其法律用語有誤,許庭禎涉嫌提供境外公司作為虛假借款擔保契約當事人,並提供友人公司帳戶收受款項後轉交李易儒之助理,許對上述客觀行為並不否認,僅辯稱係誤信李易儒。
另許庭禎具公司併購經驗,曾審閱並親自用印相關契約,卻仍交付友人公司帳戶,為他人代收、轉交款項,涉嫌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等罪,重訊之記載容與卷內事證不符,全案現已追加起訴,相關事實及刑事責任會由法院依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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